负责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任命通知新
龙泉小学[2012]17号
巫山县龙泉希望小学关于王刚林同志负责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保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取得成功,决定任命王刚林同志专门负责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同时,彭绍军同志不再负责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任免通知抄送:双龙教育管理中心
巫山县龙泉希望小学2012年11月21日
第二篇:“平安校园”通知、标准绛县教育局
关于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中心校、初中、县直各单位、各民办学校:
根据运城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西省中小学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运教政函字[2005]200号)文件的精神,经局委会研究,决定在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利用2—3年的时间,使我县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平安校园”验收。现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
1、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采用计分制考核评估的办法进行,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按照《山西省中小学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试行)》进行考评,考评综合得分达425分以上的学校,授予市级“平安校园”称号,并颁发证书牌匾。
2、“平安校园”的考核评估工作,按照上级安排,采取分级验收、分级命名的办法进行。县教育局综合治理领导组负责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进行考核验收、命名,并负责推荐申报上级“平安校园”的学校及有关材料。市教育局综合治理领导组负责对申报市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考核验收、授牌。省教育厅综合治理领导组负责对申报省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考核验收、授牌。
3、考核验收采用听取学校汇报、查阅资料、查看会议记录、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召开师生座谈会、抽样访问学生、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
二、申报和验收时间
县级“平安校园”的申报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考核验收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市级“平安校园”的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考核验收时间为每年的11月份。省级“平安校园”的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1月份,验收时间为每年的12月份。申报地址:绛县教育局综合治理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督导室)
手机:1383409531513835991216
三、主要条件
省、市级“平安校园”申报必备条件。①学校无发生一次性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盗窃事件,火灾事故一次性损失达30000元以上者;②学校无发生1人非正常死亡,5人以上受伤的重大事故者;③学校无发生5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者;④学校无发生杀人、枪劫、纵火、爆炸、强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者;⑤学校无发生10人以上集体上访事件者;⑥学校无违规经营,造成一次性经济损失(含有关部门罚款)达10000元以上者。
四、实行一票否决制
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今后,各种先进单位的评选、文明学校的命名、法制示范校命名、德育示范校的命名等必须先通过“平安校园”命名,否则,其余验收命名一律不予通过。
附件1:山西省中小学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
第三篇: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方案赵村学区
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根据县教育局会议精神,结合我学区实际,特拟定《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方案》。
一、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力度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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