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千昱发义乌小商品商贸城消防责任书
为了保护商户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加强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东莞有关消防管理规定,特订制本责任书。以便各负责人和商户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号铺位
是市场经营商铺的消防防火责任人,负责商铺的消防安全防火工作,同时负担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参加义务消防业务培训学习,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自救、会逃生。
二、各商铺和个人按使用商铺号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由各商铺经营者担任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三、每间商铺必须配备一个4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
四、楼梯走道、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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