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各级安全检查,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
1、日常性安全检查。主要是了解和掌握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卫生状况的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调查和了解某个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如机械设备、电气、焊接、管道、锅炉、起重、运输车辆、压力容器、剧毒、易燃易爆品、防火、防爆等)进行检查。
3、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节日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而进行的检查。
4、临时性安全检查。因临时性特殊要求而进行检查。
二、安全检查的要求
1、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计划,各事业部、子公司须建立主管领导负责,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2、各级事业部、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在职能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3、安全检查要以“查思想、查现场、查隐患、查管理、查制度、查整改情况。”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三违”。
4、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纪录,分类归档。
5、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查出的由于管理原因、违反有关安全操作和技术规程而导致的事故隐患,公司将根据事故隐患的性质,对事故隐患单位、部门责任人以及直接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的经济罚款,对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给予严肃处罚。
三、隐患整改
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按隐患危害程度分类
(1)一般隐患。危险性不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2)重大隐患。危险性较大,可能造成较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3)特别重大隐患。危险性大,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2、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风险管理部经理任副组长,各相关事业部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子公司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行政领导任组长。隐患排查按照分专业分级定期排查制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子公司行政负责人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业务组主任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风险管理部、公司领导报告。
4、各级安全生产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管理,《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有责任人、隐患整改项目、整改意见、整改期限,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5、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各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进行核实、汇总,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估,对隐患的整改进行过程跟踪。
6、公司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7、公司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8、各类隐患整改要做到班组能整改不交部门,部门能整改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不交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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