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综治监督管理检查制度
1.1维稳综治检查目的
北京长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长怡)维稳综治检查主要是监督、指导和考核各部门维稳综治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治安隐患,降低发案风险。
1.2维稳综治检查内容
1.2.1各级维稳综治责任人贯彻落实维稳综治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1.2.2维稳综治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2.3维稳综治责任制落实情况;
1.2.4维稳综治机构是否健全,运转是否正常;
1.2.5维稳综治经费投入情况;
1.2.6治安保卫重要部位(三管要害部位)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1.2.7维稳综治检查、维稳综治教育培训等是否正常开展;
1.2.8自建护卫组织或保安队伍值班和管理情况;
1.2.9发案情况及防止再发措施落实情况。
1.3维稳综治检查形式
1.3.1维稳综治检查形式主要包括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夜间抽查和年度考评检查等;
1.3.2例行检查主要针对国家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等进行的常规检查。目的是督促各部门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及时发现维稳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店内安全;
1.3.3专项检查主要是对各部门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或重要敏感时期的专项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目的是防止或纠正各部门维稳综治工作中的共性问题,确保重要时期安全;
1.3.4年度考评检查每年两次,分别在年中和年末进行,重点是依据考评标准检查维稳综治责任制落实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综治投入情况、宣传教育和培训实施情况、考核周期内事(案)件情况等。
1.4维稳综治检查要求
1.4.1维稳综治第一责任人或维稳综治直接责任人检查的维稳综治工作每季不少于2次;
1.4.2各部门的维稳综治专项检查应使用检查表;
1.4.3对自建护卫组织或外聘保安组织,建立多层次、多时间段的监督检查,包括进行不定期夜查;
1.4.4维稳综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点采取现场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提出治安隐患和整改意见,必要时下发“维稳综治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应根据整改意见立即拟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
1.4.5开展维稳综治考评前,应按照“维稳综治考评标准”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填入自评栏。
第二篇:综治维稳制度“平安金安”六项基础工程示范点建设
制度汇编
社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站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中心主要组成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例会,分析研判辖区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形势,研究对策措施,调度安排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中心各组成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视情适时召开不同层次专题会、协调会。
(二)首问负责制度。遇到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和群众来访时,中心值班接待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应第一时间登记备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视情做好告知、答疑、分流、指引等工作;如处理难度较大,应做好稳控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解决问题,并及时报告情况。
(三)工作流程制度。全面规范中心操作程序,理顺操作节点,切实抓好受理、办理、回复服务。统一做好受理登记,由中心根据事项性质和类别,统一分流交办给责任单位限期进行办理。受理事项办结后,中心应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情况报告制度。中心应广泛收集汇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等方面情况信息,按规定时限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对口部门报告,遇到突发、紧急事件随时报告。各组成部门应定期向中心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五)督查督办制度。中心对受理事项全程督办,跟踪了解进展情况;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的重要任务和各项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工作漏洞和问题,督促落实改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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