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的
为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加强事故隐患整改的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职责
1、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2、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办法具体实施工作。
3、各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由车间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实施。
二、程序
(1)、安全检查的形式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综合安全检查。
三、日常性检查
由安全员负责日常性安全工作检查,具体检查项目:
1、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如何;特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对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2、安全活动是否认真开展,各种记录资料是否齐全。
3、各部门负责人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否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是否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
4、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不按操作程序动作标准执行、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脱岗、串岗、睡岗等违纪情况。
5、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生产现场是否按定置要求管理。安全文明生产、标志是否齐全,是否做到照明充足,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安全标志醒目,现场有无安全生产隐患。
7、对职工工伤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中是否坚持了“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
8、查作业环境及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气体等引发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护标准,以及通风、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业环境,劳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防护的标准。
四、安全管理考核内容规定的安全检查。
1.专业性安全技术检查。
由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进行,一般参加人员有工艺员、设备管理人员、电气管理人员、维修人员、使用人员等。每月有针对性选择专项检查一次。
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除尘、噪声、护罩、栏杆、人孔等安全装置等;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
3、、吊具检查。包括吊钳、钢丝绳、吊链、吊环等。
3、起重设备检查。对天车的吊钩、事故开关、行程极限开关、天车轮、钢丝绳等。
4、电气检查。车间内的照明不准接一相一地。电气设施的金属外壳保护接地、临时线、配电及停送电装置、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5、机台安全防护装置:如轴头应有套、轮应有罩、台应有栏、坑应有盖等
6、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检查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用具等。
7、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检查。主要对危化品库房、生产现场。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8、库房检查。消防标识、消防设施、门窗、灯具等是否完好、有效。
五、综合安全检查
1、由总经理带队,部门负责人、各技术负责人参与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环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需填写《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
2、隐患整改
3、事故隐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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