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大代表履职考评会议动员讲话
一、充分认识代表履职的重要性,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对代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的一项活动,是县委号召在全县开展党员先进性明白卡创新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的新形势下,县人大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出了开展代表履职考评活动。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了展示的舞台,为密切与选民的联系提供了载体。这不仅有法律依据,而且适应了现时客观要求。我国《宪法》、《代表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际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分工联系选民,依法组成代表小组,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本级政府推行工作”;“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当地代表小组的活动”;“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权利,支持代表执行职务,有义务协助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而拒绝履行义务的,有关单位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行政处分”。从法律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代表是一种职务,担负一切责任。代表从当选的那一天起,就意味着接受了人民的这种委托,就理应为民办事,代表在届中是否为民办事情,办的好坏,还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代表如何履行好职责,如何把代表的先进性及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出来,将是我们每一位代表需要认真思考和实践的课题。从现实客观要求上讲,我们的人大代表是从各行业和生产、工作一线中经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代表作用发挥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代表本人的声誉,而且还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在过去的代表工作中,重会议期间的履职,轻闭会期间的履职,这种现象在镇代表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因此,在全县统一开展人大代表履职考评活动显得非常必要,必将对新时期人大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为此,我们必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代表履职考评工作。
二、范开展代表履职,增强履职的实效性。为了落实好《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工作,镇委制定了《上津镇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实施方案》,并以镇委文件印发各代表小组组织实施。
(一)、明确指导思想。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争做选民满意的代表为目标,以促进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强化监督为目的,组织县、镇人大两级代表,积极开展社会活动,密切代表于人民群众的联系,从而更好地树立代表形象。
(二)、明确考评对象。参与履职考评的对象是。在上津选区选举产生的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及上津镇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上津镇共有县镇人大代表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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