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和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建立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促进合理使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院内使用的所有临床药品均为动态监测对象。其中抗菌药物为本院重点动态监测对象。
二、药剂科每月一次对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对使用金额和使用量居前10位的药品品种进行排序,特别是重点监测的药品品种,按科室、医生进行综合分析,上报质控办和药事管理委员会。
三、药剂科每季度组织对全院、科室、医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督查,对排名前列的抗菌药物结合处方、病历等相关资料,根据监测情况和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对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和医生,提出预警,上报质控办和药事管理委员会。
四、药剂科每季度对门诊处方和住院病历进行分析调查,及时登记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并进行备案,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动态监测。
五、对使用抗菌药物用量排名前10名的前5名的医生,药事管理委员会对这前5名医生使用抗菌药品的合理性进行重点检查。如无理由大处方、高价药、无适应证用药、经济利益挂钩处方等。
六、根据每月药品使用动态监测与分析报告,对近两个月内用量及使用金额对比上升超过30%的药品;对院内个别科室异常使用被列入预警、监控的药品。医院将在月会上对各临床科室提出口头预警,并密切监测,必要时暂停使用该药品1-3个月。
七、质控办、药事管理委员会对不合理用药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问责。包括:警告谈话限期改正、限定处方权、取消处方权。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必要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在院会上进行全院通报。
2011-07-01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为提高本院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对不合理用药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对照《安徽省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建立临床用药及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1)通过计算机his系统,每月初药剂科全院药品使用金额前二十位及抗菌药物的使用金额前十位统计排名,对单品种用药金额前20位及抗菌素前十位药品进行监控,随时掌握用药动态,并由院合理用药监测小组专家进行合理的分析
及评价,并上报分管领导。
(2)药剂科每季度对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督查,对排名前列的抗菌药物结合处方、病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对使用不合理的科室和医生,每季度定期上报院质管办、医务科等及时予以干预,药事委员会对药品使用情况、评价结果、处理结果通过“药械快讯”通报全院。
(3)药事委员会每季度对门诊处方进行处方点评制度,点评处方合格率、抗菌素使用率、基本用药使用率及处方的均值,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并上报院部,院部将对使用合理的医生给予相应的奖励,不合理的予以处罚。
(4)采取措施。院合理监测小组的专家对每季度全院药品使用金额前二十位及抗菌药物使用金额前十位经进行合理性分析和评价,对金额前二十位及抗菌素前十位的药品进行降价购进,或延期付款或冻结药款甚至停用,对连续排在前三位的药品及其生产厂家、供应商进行黄牌警告,若经调查后认定为明显不合理的品种将给予淘汰,评价结果及采取措施以“药械快讯”的形式通报全院
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和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建立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促进合理使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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