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警队隐患整改回复范文
2011年3月20日,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我项目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项目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立即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项目部机动车实行专人专车制,驾驶员持证上岗;
2.车辆定期进行年检,持有道路行驶的有效合法证件;
3.车辆运行记录完整,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灯光装置等齐全良好;
4.按期进行保养,出现故障及时修理;
5.车辆不超载、超速行驶,不许人、货混装,不许带病行驶;
同时对驾驶员和员工要求:
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2.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3.严禁在道口、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4.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5.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第二篇:回复集团隐患整改回复(修改)隐患整改回复
集团人力资源部:
2017年9月5日,集团对我公司大港三期海邻园项目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检查。
检查后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提出了:监理通知回复无影像资料(2017-7-12);监理通知单无整改资料(2017-7-16);施工单位巡查记录无闭合(2017-7-16)等问题。现将整我公司大港三期海邻园项目施工现场整改情况回复如下:
1、已补充完毕2017-7-12监理通知影像资料;
2、已补充完毕2017-7-16监理通知单整改内容;
3、已闭合2017-7-16施工单位巡查记录;
4、原已建立隐患清单,现将清单放置工地现场;
5、已将社会医疗资源纳入应急预案;
6、已按照天津市建委要求完善施工现场相关管理表格;
7、原已建立新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现将制度放置工地现场。
(附件:见整改后照片)
天津泰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2日
以完善隐患整改回复资料危险源辨识隐患清单
医疗资源已纳入应急预案
“三同时”管理制度
第三篇:安全隐患整改回复安全隐患整改回复
黄浦区安全监督站:
黄浦区安全监督站7月31日对我司负责施工的127街坊地块项目试桩工程安全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我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对该次检查出的问题,我项目部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深刻的学习和检讨,并立即整改完毕。现回复如下:
1.桩机皮带防护罩缺失:
防护罩已加工完毕,在开始施工前安装好。
整改责任人:李友文
2.电焊机无二次空载保护:
电焊机二次空载保护装置已安装完毕。
整改责任人:刘申友3.桩机电源箱无电源桩头保护罩:
安装桩机电源箱电源桩头保护罩,并定期检查。
整改责任人:李友文
4.总配电箱无防雨措施,重复接地线线径不符合要求。总配电箱上设置防雨棚,按规范要求重新设置接地线。
整改责任人:李友文5.电缆线无过路保护措施:对过路电缆线进行埋设处理。
整改责任人:李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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