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开始走上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政府采购法推行10年,其采购规模也增长了10倍,2011年全国政府采购资金突破1万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0%,规模效应得以显现,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相对于我们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讲,政府采购规模还处于一个低水平状态,政府采购工作还处在规范完善阶段,近来年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延伸审计调查,发现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审计监督也只停留在较浅的层面,亟待加强。本文试图就这一问题进行一些探讨分析。
一、政府采购审计监督的必要性
对政府采购行为实施审计监督,是政府采购法赋予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展审计监督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审计法、政府采购法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
1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而政府采购对采购方式而言,改变的只是对商品或劳务的购买形式,并未改变采购资金的性质,它仍然是一种财政资金,政府采购行为仍然是一种财政支出行为。既然如此,政府采购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理所当然地要依法接受审计监督。通过有效的监督,一方面可以促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也可从源头上杜绝公共采购活动中的暗箱操作行为,防止腐败,促进廉政,有利于维护政府形象
(二)开展审计监督有是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政府采购实质上是为政府购买商品和服务搭建的一个交易平台,其基本要求是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竞争,通过公平竞争实现同质同价,质高价优的目的,同时以公开方式和严格程序保证采购结果客观公正,防止暗箱操作产生腐败行为和暴利现象。审计监督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据有关资料统计,“十一五”期间,我市政府采购计划资金51816万元,实际采购支出46972万元,节约资金4844万元,资金节约率平均在9.35%,效果较为显著。
(三)开展审计监督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保证政府
2采购活动健康有序进行的客观需要。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还不完善,各地都在探索中不断推进,尽管采购规模在不断扩大,但仍然面临许多问题。诸如机构设臵、人员培训及业务素质问题、各项管理制度和实施操作规范的建立完善问题、采购当事人对法定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的认知及贯彻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以及建立长效的监督体系和机制,法律监督、业务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调配合问题等。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加之巨额的政府采购支出和复杂的政府采购活动过程,都需要审计监督的跟进,以维护采购当事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政府采购审计监督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的改革仍然处在不断推进、不断完善的阶段,正因为如此,对其进行审计监督,同样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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