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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彭宇案距今将满五周年 当事人现状各异

第一篇:南京彭宇案距今将满五周年当事人现状各异南京彭宇案距今将满五周年当事人现状各异

五年来彭宇刻意躲避在公众视野之外,这是他当年在法院门口留影。

(资料片)

本报记者石念军

过几天,11月20日,彭宇案距事发即满五年。尽管南京鼓楼区法院受理的这一案件早已结案,然而,这个墓碑式判决如同核废料般,不断地发酵。

当一个又一个老人摔倒无人敢扶时,人们提起它;当两岁的小悦悦被碾轧后18个路人漠然走过时,人们又提起它。

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所言,并不是每一个案子都会案结事了。五年了,彭宇案欠公众一份回答。

这个冬天到来的时候,辽沈晚报驻沪记者陈志强决定到南京寻找彭宇案——一则渴望沉寂而不得的五年前的旧案。

几年来,这起旧案屡屡被提起,被称为“墓碑式判决”。“小悦悦事件”,让陈志强决心踏上寻找彭宇案的路程。

但山东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张帆上课时,已很少跟学生们提这个案子。这个案情并不复杂的旧案,不过是“法学大二学生的常识”,已不再适合当教学案例。

再过几天,离这起案子事发就整整五年了。

从上海出发,陈志强只花了不到三个小时车程便抵达南京,但接下来的寻找一点都不顺利。

南京公交线路“水西门广场”站前,人流熙熙攘攘。陈志强站着的地方,正是这一案子的事发地。

五年前,2006年11月20日的那个上午。

一个是在这站下车的年轻乘客,一个是赶着要上另一辆车的六旬老者。彭宇与徐寿兰,一经相逢,便似命中劫数。

事情变得扑朔迷离,自称见义勇为的彭宇被摔伤的徐寿兰指为肇事者。一审经过三次开庭之后,南京鼓楼区法院法官王浩“推理”判决彭宇有责。

“这不过是基层法院受理的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张帆不觉得这个案件一开始便有什么不同。但自一审第三次开庭始渐入舆论风暴眼,彭宇案迅速超出了鼓楼区法院的想象,一桩小案子突然“不可控”。

彭宇,徐寿兰,王浩。临行前,陈志强阅读了大量媒体相关报道,他希望重新找到处于事件核心的三个人。

然而,奔波了两天,他没有找到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徐寿兰已去世,彭宇“人间蒸发”,而鼓楼区法院原法官王浩,在电话里有气无力地说:“关于这个,我不愿再提。”

真相被“雪藏”

在拨通王浩的电话前,陈志强从南京市中心出发,来到挹江门街道办事处下辖的司法所。这里,是王浩的新的工作单位。

司法所的工作琐碎而繁杂,这几天,王浩刚刚搞完了当地一起拆迁工作,同事说他休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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