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车辆治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规范、整治和提升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安检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制;强化监管手段和措施,加强检验工作管理;保证所有检测设备都在计量检定(校准)周期之内;规范检验行为,提高检验技术水平;切实加强机动车查验工作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使违法违规检测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对安检机构的资质、检验行为、检验人员、检验设备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规范机动车查验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考核,积极清除非法中介机构和人员,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三、实施计划

本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专项整治活动从10月开始到12月结束,按照组织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检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一)组织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0月20日)

1.市质监局、市公安局联合成立台州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质监、公安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逐级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2.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交警大队要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认真宣传本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并在管辖安检机构、交警车管“窗口”、互联网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情况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3.各县(市、区)质监、公安部门于10月15日前将开展检验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情况、开展整治工作的具体方案等分别报市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

4.进一步摸清安检机构基本情况。各县(市、区)质监、公安部门要向各安检机构发放《检测站基本信息统计表》、《检测站设备检测情况统计表》、《每条检测线设备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2.3.)等统计表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见附表4),进行摸底调查。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0日)

1.完成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各安检机构要如实填写《检测站基本信息统计表》、《检测站设备检测情况统计表》、《每条检测线设备情况统计表》等统计表,并于11月1日前分别报市质监局标准计量处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及管辖区的县(市、区)质监局和公安机关。

2.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市、区)质监、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安检机构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为。安检机构检验资格、人员持证上岗、文件资料、检测设备、检测环境等情况进行自查,重点自查检验资质是否真实有效,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文件资料是否完整,检测设备维护情况,检测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以及非法中介是否参与机动车安检“一条龙服务”、“包办”、“代办”、“拓钢印”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要对照《自查表》进行自查,并填写《自查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梳理分类,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部门及人员。

各安检机构于11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自查表》分别报管辖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公安部门,市质监局最后汇总自查自纠的报告并上报省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未完,全文共13463字,当前显示132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