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心一日捐实施方案2017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充分发挥慈善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市、县慈善总会关于2017年“慈心一日捐”活动的统一部署,我镇定于5月31日至6月10日在全镇开展以“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美丽幸福**”为目标,履行扶贫济困、安老救孤、赈灾助医、兴善助学的慈善宗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募集慈善资金,救助困难群众。
二、捐赠原则
依法组织、公开透明、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属
地捐赠。
三、捐赠对象
(一)各级党政机关、各垂直管理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学校、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干部职工。
(二)社会中小工商企业(三资企业);
(三)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农村广大群众。
四、捐赠参考标准
按照省、市、县慈善总会的要求,有经济收入的个人捐赠不少于一天的经济收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除职工捐赠一天的收入外,盈利单位捐赠一天的利润;机关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结合实际,今年慈心一日捐的任务分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一般干部职工每人100元;副局级以上干部每人200元;公司、企业的负责人每人200元,职工每人100元;农村村两委成员每人不低于50元,农村群众每人不低于5元。
(二)单位冠名基金。提倡有条件的单位以设立冠名救助基金、定向救助基金等形式进行捐赠。
(三)个人(家庭)冠名基金。鼓励有捐赠能力的个人(家庭)设立“个人(家庭)慈善基金”。
五、捐赠活动的组织实施
此次捐赠活动由**县慈善总会**慈善协会具体负责组织,接收并管理使用。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镇直各
部门、办事处、双管单位、学校、村及企业将捐赠列出人员花名册,直接交**慈善协会(民政办),由**慈善协会向捐赠者开具省财政厅印发的“**省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活动从5月31日起开始实施,各企事业单位及村要在每天下午4点前把捐赠的数额汇报到镇慈善协会办公室(电话:**),镇慈善协会一天一通报。
所募善款主要用于“精准扶贫”、“情暖万家”、“朝阳助学”、“爱心助残”、“康复助医”、“夕阳扶老”、“蒲公英爱心行动”等救助项目,以及因患有重大疾病、灾害等造成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实施临时救助等;单位冠名基金根据基金协议定向使用;家庭(个人)基金遵照捐赠人意愿使用。
六、组织领导
**镇成立“慈心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各办事处、民政办、经贸办、教办、妇联、团委、卫生院、工商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和募捐工作。
**镇慈善协会
2017年5月30日
第二篇:慈心一日捐活动方案关于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精神,根据xxx工委、管委《在xxx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日海办[2014]7号)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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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