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秦艳《从强势民政效率民政到“经营民政”》中国社会报2005-04-25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
一、机构不健全,设置不规范;
二、工作力量不足,兼职过多;
三、管理体制不顺,人员更换频繁;四,工作经费无保障,人员经费缺口较大。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存在的这些问题给基层民政工作带来一系列不利的影响:严重削弱了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影响了基层社会事务管理和民政职能的发挥,社会不稳定现象时有发生。丧失民政执法的主体,导致基层违法违规事件不断增加。灾害核报不及时、不准确,灾民救助受到影响。经费管理账款难分,经济问题时有出现。民政对象的权益保障受到影响。规范和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在遵循乡镇体制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总原则的前提下,统一和规范设置相对独立的民政机构,为基层民政工作搭建一个“好舞台”。
二、县以上民政部门要加大基层民政工作者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其能力和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好队伍”。
三、部、省级民政部门要努力改变现有的管理和工作模式,全力抓好民政网络建设,为基层民政部门提供一个“好手段。
——陈五川《当前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中国民政》2004-02-08地方民政立法应正确处理四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民政立法与改革开放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立法进度与质量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四是正确处理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关系。
——李巍《地方民政立法应正确处理四个关系》《中国社会工作》1996-03-25
一、基层民政工作现状分析:
1、民政工作任务激增
2、基层组织超负荷运转
3、基层工作条件急待改善
4、基层干部“老龄化”现象显出
5、法制机构建设空白。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公共服务职能存在“缺位”
2、社会管理职能存在弱化现象
3、社会矛盾难以有效防控。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力量的建议:
1、充实队伍,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
2、理顺关系,改革乡镇民政干部管理体制
3、改善工作环境,提高民政干部工作积极性
4、加强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5、完善机构,破解民政行政执法困局。民政部门是代表国家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重要部门。如何加强新形势下的民政执法工作,整体提升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笔者认为必须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要加强民政法制机构建设.。建议在县及以上的民政部门单独设立法制机构,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具体做好本级立法调研、普法、行政救济、应诉代理等工作同时负责指导下级民政部门的执法监督。二是要创新行政执法体制。主要有两种思路:一是整合内部执法资源。二是组建专门的民政执法队伍,即可以在本部门法制机构的基础上组建民政执法大队,人员从内部调剂。
——黄光炎《关于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的思考》中国民政2008-02-08
(一)改变“传统型”协调机制。建立党政领导主动协调、部门配合协调、民政领导善于协调、民政干部学会协调的“大民政”协调机制;
(二)扩大“人缘型”协调机制,建立部际关系融洽、人际关系和睦、上下左右通畅、社会信誉度高的“立体网”协调机制;
(三)调整“冲突型”协调机制,建立起与国际化发展水平相适应,与高层次管理要求相适应,与高标准的国际行业化要求相适应的“大开放”协调机制;
(四)推进“法治型”协调机制,建立法制完备、操作性强、手段硬化、监督有力的刚性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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