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旗交警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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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公仆形象、我们承诺:
一、公开办事制度,所办理各项业务的收费项目,标准上墙。
二、车管业务、事故处理岗位,从2007年7月1日起落实值日警官制度,制定值日警官职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群众咨询投诉,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及时向群众反馈办理情况。
三、开通了“122”交通事故报警台,接警白天5分钟出警,夜间10分钟出警。
四、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后,严格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51条、第52条要求认真查处;
五、未侦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向受害人或其亲属通报案件侦破进展情况,说明未侦破的原因及以后的工作思路;55个工作日仍未侦破的,再次向受害人或其亲属通报情况。
六、办理牌照、驾驶证、凡符合手续都随到随办,不符合手续和出具退办单,决不让群众跑第二次。
七、持证上岗一律实行挂牌服务。
八、上岗值勤不少于两人,每位民警必须警容端庄,精神饱满。
九、纠正违章先敬礼,必须使用规范化用语。
十、在纠正违章行为时,除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十
一、查处违法行为时,不得在同一地点双向查车,同时不与当事人员、人民群众发生纠纷;不打人、不骂人、不说文明忌语。
十二、处理违法行为,绝对不让当事人无故跑第二趟。十
三、违章暂扣证照车辆三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达旗交警大队积极开展创建“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4日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作者:闫钟
为了进一步深化规范执法工作,创建“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达拉特旗交警大队严格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总体要求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工作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该大队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和提高民警执法执勤水平中,严格落实各项考核制度。大队建立了大队对中队、中队对民警、民警的监督考核体系。要求考核办严格对民警、协管员在执勤执法过程中的语言、态度、执法程序等进行细化考核,要求各部门要日有考汇报、月有总结,并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坚决杜绝在执勤执法中发生“公路三乱”现象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并且对每一名民动作、语言进行进一步规范,让每一名民警时刻牢记注重自身形象,保证语言平和与动作的规范。遇到对执法不理解、不配合的当事心、平和、文明的态度,给当事人讲道理,做到消除一起机动车违法行为必定教育一名驾驶人。同时,在工作中要求大队领导带头学律业务知识,并使用“文明用语”、“法言法语”,民警要面带微笑服务于每一位群众,高效快捷地办理每一笔业务,耐心细致地回问题,同时落实好值日警官、首问责任等制度,切实增强民警工作的责任心,杜绝工作中推诿、刁难群众的不良现象,通过人性化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达旗交管大队深入开展交警队信息平台应用培训工作
编辑:发布时间:2011-10-2810:16:31浏览次数:61
达旗交管大队为切实提高民警对交警队信息平台操作能力的熟练度,深入推进交警队信息平台工作的开展,对民警分批开展了交警队信息平台应用的培训工作。从十月份交警队信息平台工作的应用情况看,大队民警的使用率都明显提高,为充分发挥交警队信息平台在日常工作中的应用,达旗交管大队将交警队信息平台的使用纳入了日常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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