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团总支学雷锋月总结
雷锋,一位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激励少年一代健康成长。1963年3月5日,在毛泽东主席等中央领导人题词,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伟大号召后,每年的3月5日成为“学雷锋纪念日”。
法律系在“3〃5”雷锋日到来之际,结合我校本科评估工作的开展,使本科评估工作更好地深入人心,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和系团总支的宣传策划下,系学生会、系青协积极在校内外组织开展“迎评学雷锋关爱你我他”的献爱心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我系学生会联合系青协利用课余时间在团总支邓书记的指导下,由系学生会主席陈星星和系青协会长金昶城带领学生会和青协的成员们兵分两路。一部分在文管校区地下通道打扫卫生,为同学们营造了一个干净卫生的出行环境。另一部分则在文管区茶水房门口处设置一卡通丢失招领箱,和错领水瓶招领处。在本次爱心奉献活动中,既达到弘扬雷锋精神的目的,又体现出我法律系学生热心服务、关爱他人的新时代大学生风采。
通过本次的“迎评学雷锋关爱你我他”的活动,不但使我们法律系增强了无私奉献、关爱他人的精神品质,而且进一步宣传弘扬了雷锋精神,增强了同学们学习雷锋的积极性,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弘扬作用,促使同学们在正确的价值追求中体现生命意义,更好地在成长道路上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为党和国家建设奉献光和热。
三月十二日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三月也是雷锋文明月,为了弘扬雷锋精神,践行文明月活动,在2012年3月12日植树节到来之际,我们法律系团总支秉承传统,在平顶山开展了一次义务植树活动。
3月11日在法律系团总支的组织、策划、领导下,法律系学生会、青协一行35人一同前往平顶山山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达到了弘扬雷锋精神、倡导爱护环境的目的。体现出我系学生的爱护环境意识和积极奉献社会的精神。
此次活动是法律系团总支开展的“迎评学雷锋”文明月主题活动的一部分,展现了新一代大学生的风采,并且为我院“迎评”工作的开展作出了努力。不仅极大地增强了我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而且使同学们亲近自然,更好的感受爱护环境的重要性,起到了很好地宣传教育作用,激励同学们为爱护家园、建设家园而奋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贡献力量。
目前情况下,中国的教育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为乡镇间的一些学校教育水平较低。传递知识、培养人才要从小开始,因此小学基础教育工作的开展尤为重要。作为大学生,我们有义务和责任将知识传授给更多的人。所以,开展大学生义务支教活动,是一项意义重大的事情。
在这种情况下,我法律系团总支号召广大学生干部开展乡村义务支教活动。在3月20日至21日,由法律系主要学生干部组成的10人支教队伍冒着初春的寒风,踏上了前往平顶山市焦店乡龙门口小学支教的道路。在支教活动开展活动中,同学们克服初上讲台的紧张,在极端的时间里和小朋友们“打成了一片”。这次支教活动主要包括:兴趣课(绘画、音乐、体育)、补习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等。
通过此次志愿者义务支教活动,增强了河南城建学院的声誉并极大地扩大了学校的对外影响。不仅加强了与社会其他学校的沟通联系,而且进一步弘扬了教书育人的教育理念,扩大了知识文化的传播、普及,促使一批有社会责任感的青年大学生提高了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并最终为我校“本科评估”工作和“迎评学雷锋”活动的胜利开展作出了努力,彰显了新时期大学校园文化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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