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仁桥学校关于违反规定乱发钱物清理自查及整改报告
关于违反规定乱发钱物清理自查及整改报告对违反规定乱发钱物的清理及整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财务监督,铲除贪污、腐败温床,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射洪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射财发〔2014〕44号)文件精神,现把我校关于违反规定乱发钱物清理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学校组织了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射洪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精神,还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领导,责任分工
为了保障对违反规定乱发钱物的清理及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由学校校长牵头实施,后勤财务等部门具体实施,教务、德育、工会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喻先胜
副组长:韩清、黄林
成员:何毅、郭小松、谢兴成、杨泽明
三、全面开展清理自查
按照《射洪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要求,学校开展了全面清理自查,其自查结果如下:
1、我校没有自行提高上级政府批复的地方津贴补贴标准。
2、我校不存在在规范后的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之外继续发放原有津贴补贴项目。
3、我校不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发放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4、我校不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奖励。
5、我校不存在违规发放差旅费。
6、我校不存在设立“小金库”。
7、我校没有借用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向职工发放钱物;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工会经费、福利费、专项经费及其他经费发放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不存在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管理单位(企业)以各种名义发放津贴补贴;不存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建立规范管理长效监督机制
1、公示制
(1)学校已经将《射洪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射财发〔2014〕44号)文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了张贴。
(2)学校已经将学校自查情况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了张贴。
2、承诺制与问责制
学校决定在本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严格财务纪律,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对违反规定乱发钱物,违规使用学校教育经费的行为进行严查严控。
射洪县青岗镇里仁桥学校
2014年8月9日
第二篇:卫生院清理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补贴情况的自查报告沂南县xxx卫生院清理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补贴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沂人社发【2012】
28号文件精神和市纪委要求,我院进一步提高认识,促进反腐倡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补贴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接到上级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出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以院长为组长,分管财务、政工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精心组织
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沂人社发【2012】
28号文件精神和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保证了清查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全面排查
按照上级要求,我院自查领导小组对我单位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补贴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我们重点对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已调离原单位,在原单位和现单位领取两份工资补贴的;不按组织要求,长期不在工作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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