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体接待方案(4.11方案)
第一篇:
1、总体接待方案(4.11方案)第三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
总体接待工作方案
为保障第三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各项接待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接待工作总体方案:
一、来宾分类
根据出席节会领导及来宾情况,拟分为以下12类:
(一)国家领导人;
(二)国家部委领导;
(三)国际论坛嘉宾;
(四)台湾代表团;
(五)省外代表团;
(六)省内代表团;
(七)文化局特邀嘉宾(包括对非遗事业关心的著名企业代表、国内著名节会机构代表等);
(八)巡游团体;
(九)展演团体;
(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人员;
(十一)开闭幕式演出团体;
(十二)新闻媒体。
二、接待分工
(一)国家领导人由市接待办协助省接待办负责接待;
(二)国家部委领导由市接待办、综合协调部负责接待,接待工1
作部配合接待;
(三)国际论坛嘉宾由国际论坛工作部负责接待;
(四)台湾代表团由综合协调部、接待工作部负责接待;
(五)省内外各代表团、文化局特邀嘉宾由接待工作部负责接待;
(六)天府大巡游团体由开幕式暨天府大巡游工作部负责接待;
(七)戏剧精品展演团体、古琴艺术展演团体及人员分别由戏剧精品展演工作部、古琴艺术展演工作部负责接待;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人员由博览会部负责接待;
(九)闭幕式演出团体由闭幕式暨颁奖晚会工作部负责接待;
(十)中外新闻媒体记者由宣传和外联工作部负责接待。以上各接待责任部门在分工负责的同时,要互相配合,相互及时通报相关接待信息,市接待办做好指导工作并及时组织召开协调会,以确保本届“非遗节”接待工作有序进行。
三、接待安排
(一)接待原则
1、国家部委领导全程接待。综合协调部负责收集国家部委领导参会信息,并分别制定具体的领导活动方案报市接待办,并及时向接待工作部通报。市接待办负责制定具体接待方案,接待工作部负责实施。
2、受邀参会的各代表团(含台湾代表团),按执委会要求免费接待。其他观摩人员在支付节会成本费用后,由接待工作部负责5月28日至30日在蓉期间的落地接待。
3、其他各部所涉及的接待人员,由各部拟定接待细案,自行负责,分片包干。
(二)住宿安排
1、国家部委领导入住锦江宾馆;
2、省外各代表团、观摩团入住凯宾斯基饭店;
3、省内各代表团、观摩团入住锦江宾馆锦成苑;
4、其他各部涉及的接待相关人员的入住酒店,以各部制定的接待细案为准,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服务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接待工作任务。
(三)车辆安排
1、国家部委领导、各代表团副省级以上领导、重要嘉宾安排小车;出席部省招待会、考察“非遗博览会”及出席开闭幕式等集中活动时,安排乘坐中巴车或大巴车;迎送时,机动安排车辆;
2、各代表团、展演团体在参加集中活动时,原则上安排乘坐大巴车;迎送时,机动安排车辆;
3、入住非节会指定宾馆的观摩团自行乘车到凯宾斯基大酒店统一乘坐大巴车前往观摩开幕式。
(四)餐饮安排
节会来宾和观摩团除参加节会安排的宴请活动外,原则上在下榻宾馆安排就餐。执委会各部接待工作组通过各代表团确定的联络人员提前掌握有特殊饮食习惯来宾信息,并单独做好饮食安排。
(五)迎送安排
执委会各部接待工作设迎送组,按照“谁迎谁送、迎送一致”的原则迎送来宾。需要相关领导出面迎接的客人,接待工作人员需提前将来宾的行程信息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协助做好迎接工作。
1、机场迎送安排
(1)接待工作部迎送组负责在双流机场游客接待中心、第
一、第二出站口设接待点,接待与会的领导和来宾;
(2)在重要来宾集中抵离蓉期间,拟请市领导在机场迎接;(3)在机场设休息室供迎送领导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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