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住建发[2010]77号
市安监站,各区、县(市)建设局,在长各施工企业:
为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节”要求(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长沙市建设两型社会要求,认真落实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的通知》(长住建发[2010]51号),在全市全面推行建筑工地绿色施工,我委制定了《长沙市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市住建委。
附:《长沙市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实施方案》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文明创建办
长沙市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四节”要求(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长沙市建设两型社会要求,贯彻施工全部过程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卫生等活动,倡导企业发展和科技进步;认真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发布的通知》(长住建发[2010]51号),在全市全面推行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并在建筑工地中开展“长沙市绿色施工工地”评定工作。
二、组织机构
市住建委成立长沙市绿色施工推行及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长沙市绿色施工的全面推行和绿色工地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陈鲁青常务副组长:杨志坚
副组长:陈杰刚、竺钦军、胡超成员:刘勤、刘学军、曾锡铭、田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绿色施工工作的推行和绿色工地申报工作的日常管理。
办公室主任:胡超(兼)副主任:高尚荣
成员:马翀、熊尚湘、袁智刚、王卫中、乔宏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1月10日至2010年11月25日为全市绿色施工宣传发动阶段。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绿色工地”创建是控制工地扬尘污染,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创建“绿色工地”的认识,各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要把“绿色工地”创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成立创建“绿色工地”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创建制度,落实专项创建资金,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加大宣传,强化培训。各单位要提高全员参与度和创建意识。安全监管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站、简报进行宣传;施工企业要将绿色工地创建纳入对施工项目的目标考核与承包管理;各施工项目部要充分利用农民工学校、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标语、围墙彩绘等平台,向工地所有从业人员宣传环境保护、文明礼仪、职业健康知识,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针对各工序、工种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岗前环保技术交底,减少施工对环境影响。
(二)推广试点阶段。2010年11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为全市绿色施工推广试点阶段。
1、明确试点企业范围。在长施工的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推广试点阶段必须有一个项目被批准纳入“长沙市绿色施工工地”目标管理或被评为“长沙市绿色施工工地”。
2、确定试点、示范施工项目。各级建筑安全管理机构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评定长沙市绿色施工工地有关事项的通知》(长建发[2010]140号),将申报了“长沙市绿色施工工地”目标管理的项目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由委安全处和市安监站按照标准组织验收,并初定10至15个项目为“绿色施工推广示范工地”报委党委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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