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团的委员会选举程序细则
(一)成立组织,制定计划。
成立团代会或团员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筹备工作计划。
(二)宣传发动。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宣传栏、微博、网上论坛等媒介,广泛宣传开展乡镇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特别是委员构成注重编制内外相关结合的工作机制。
(三)产生团委候选人。
1、人选推荐。要采取组织推荐、民主推荐、个人自荐的形式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组织推荐是由各级党组织、群团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民主推荐是由基层团组织通过召开团员和青年代表议会等形式或10人以上的团员青年联名推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是指符合条件的人选直接到乡镇报名自荐。
2、确定预备人选。通过资格审查、实地调查、约谈等方式,确定差额候选人预备人选。在预备候选人中,民主推荐和自荐人员相加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40%。
3、产生正式候选人。通过竞职选拔、演讲答辩等形式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额要多于应选名额的20%。
(四)筹备团代会或团员大会
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从正式候选人中拆额选举产生团的委员会。处于界中的乡镇团委,可进行提前换届或届中补选。原则上,上次换届距今超过一年半的团委应进行换届选举,不超过一年半的团委可进行届中补选。
1、起草关于召开团代会或团员大会的请示,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审批。请示应包括: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主要议程,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意向及产生办法,下一届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书记、副书记职数及产生办法。
2、召开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团代会或团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筹备工作的其他有关事项。决议包括:召开团代会或团员大会的依据、时间、地点,主要议程、团代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对团员青年提出号召。
3、下发关于团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通知包括。召开团代会的时间、团代会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选举单位的划分,代表名额分配的原则和分配方案,代表候选人条件,提名程序,代表选举办法,代表选举的时间要求等。基层团的委员会代表大会代表一般由下级团员大会选出。
4、各选举单位酝酿推荐和选举出席团代会的代表。要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数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
5、审查代表选举程序和代表资格。
6、编制代表名册。
7、按选举单位或地区系统、工作性质划分代表团。
8、制定下一届团的委员会组成方案。方案包括。下一届团的委员会的组成原则、规模,委员候选人提名人数、差额比例,下一届团的委员会候选人选中团的专职干部、先进代表、女同志、少数民族所占的比例和平均年龄。
9、下发关于团的委员会名额分配方案和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包括:下一届团的委员会的规模和组成方案、候选人条件和构成、酝酿提名程序及时间要求。
10、组织酝酿推荐下一届团的委员会成员后选人。
11、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呈报下一届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请示包括: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情况、预备人选基本情况、德才表现,附预备人选名单和预备人选登记表。
12、制定团代会或团员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并提出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草案)。主席团成员一般为15-25人,由各代表团负责人、团代会(团员大会)筹备工作机构负责人及各方面的代表组成。
13、提出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草案)。
14、提出团代会或团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15、印制上一届团的委员会工作报告。
16、印制会议各种选票和报告单。
(五)召开团代会或团员大会。
1、代表或全体团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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