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成都市武侯区红十字会下设综合科、赈灾科,主要职责如下:
综合科: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行政、人事、档案、财务、目标管理、保密、后勤、培训等事务工作;负责区红十字会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和发展红十字会队伍;负责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组织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赈灾科:
负责灾情调查及报灾,组织并参与救助灾民;开展公关和募集活动,组织社会募捐;负责赈济款物的分发等工作;参与社会救助和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建立红十字自救互救网络;推动无偿献血及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都市武侯区红十字会主要职责成都市武侯区红十字会是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社会团体,其主要职责为:
(一)传播国际红十字会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和《成都市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红十字章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二)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卫生救护、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现场救护和社会救助。
(三)开展骨髓移植的动员宣传工作及遗体(器官)捐献工作。
(四)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对受害者的慰问和参与对贫困人员的医疗服务和扶贫工作。
(五)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活动。
(六)在中小学校开展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
(七)负责海峡两岸的查人转信及有关人员的遣返和见证事务。
(八)根据中国红十字总会和省、市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成都市红十字会简介
成都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11年,至今已有98年历史。2001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于当年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红十字会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01】
87号),将市红十字会由市卫生局代管调整为市政府领导直接联系的依法独立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所属的地方红十字会。
目前成都市十区(青羊、武侯、金牛、成华、锦江、高新、青白江、新都、温江、龙泉驿区),四市(彭州、崇州、邛崃、都江堰市);六县(金堂、郫县、大邑、蒲江、双流、新津县)都有红十字会组织。
主要职责:
1、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成都市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兴建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对受害者的救护和救助。
3、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卫生救护、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组织社会捐助,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推动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工作。
4、组织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和社会精神文明教育活动。
5、参与艾滋病防治、吸毒危害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6、参与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和扶贫工作。
7、负责海峡两岸的查人转信及有关人员的遣返和见证事务。
8、与境内外红十字会和组织进行友好往来,开展人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争取援助。
9、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10、完成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委托的其他事务。
成都市红十字会内设部(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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