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标准化工作方案(含职责分工)市政府终版[全文5篇]
第一篇:旅游标准化工作方案(含职责分工)市政府终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八月十二日
武汉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
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2012年3月,国家旅游局正式确认我市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我市将开展为期2年的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并在试点工作通过验收后全面推广应用旅游标准化。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国家旅游局制发的《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09-2015年)、《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把旅游业培育成我市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旅游标准化示范效应,不断扩大我市旅游标准化覆盖范围,完善旅游标准化运行机制,增强旅游业标准的实施效果,全面提升城市旅游服务质量,加快转变旅游产业发展方式,构筑社会化旅游大格局,逐步将旅游业打造成为我市服务业中的重要产业,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具有滨江滨湖特色的旅游目的地、中国中部地区的旅游集散地和文明出游的旅游客源地,为实现国家旅游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建设幸福武汉、生态宜居武汉和文明武汉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4年我市旅游业各项标准得到有效实施,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旅游标准化体系;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信息咨询中心、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完备;形成一批注重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的优质品牌企业,培养一批旅游标准化人才,游客满意度普遍提高,旅游业发展质量全面提升,成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旅游标准体系。对全市旅游业推广应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情况实施普查,并依据普查结果,编制《武汉市旅游标准化发展总体规划》(2012-2020年)和《武汉市旅游业标准体系表》。各试点单位建立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并不断加以完善,逐步形成符合我市旅游业发展方向,适应未来技术和管理创新要求,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全面覆盖“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产业要素的旅游标准体系。
(二)加强旅游标准宣传培训。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立体宣传,增加公众知晓度。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讲座、网络培训等形式,提高全市旅游企(事)业单位员工和相关行业人员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和应用水平,形成“单位有制度,岗位有责任,人人学标准,事事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三)有序实施旅游标准。确定相关区及旅游企(事)业单位作为我市创建工作试点单位,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旅
游企(事)业单位积极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推动旅游企业建立自身标准体系,进行标准体系的试运行,并同步实施标准的培训、监督以及完善工作,形成企业自身实用、有效、优化的标准体系。
(四)开展旅游标准化实施效果评价。按照《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评估表》和《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的要求,定期对各试点区和试点企(事)业单位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探索建立旅游服务标准化实施效果评价模式。开展旅游标准化服务评比工作,将标准制定与效果评定相结合,促进试点区和试点企(事)业单位服务质量提高、旅游品牌提升和经济效益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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