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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建议

解决“小生产、大市场”的矛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要根本解决农产品产销问题,必须进行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在当代中国农产品产销体系中,它既有市场领域中的以盈利为目的自我运营主体,又有公共领域中的关怀和秩序的期望引导与管控。目前,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在内的各类农产品产销主体各自自我存在、自我组织、自我发展,彼此脱节并缺少协同。然而“农产品产销体系”是一个复杂的共同体,主体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共生关系链接。“农产品产销”涉及三个领域或部门,一是公共管理部门,也就是政府组织;二是市场领域,主要是竞争性企业;三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第三部门”,即非政府公共组织,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等。现在政府与社会(市场)呈二元结构,农产品产销体系呈碎片化状态。进行顶层设计、系统规划、管理创新是解决农产品产销问题的根本路径和方法。特提如下建议:

一、聚合服务主体,建设“农业商务服务”基地

农业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这需要全社会理解农业的本质、关注农业发展和关爱农民,把农业作为公益事业来对待。建设农业“商务服务”基地,整合引进各类服务主体,并为一定区域内的农民合作社配备专职“秘书”进行集中办公,如此,便于对农业生产主体进行全方位、高效的服务。

现代新型农民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体,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导力量,其发展需要摆脱传统分散经营农户的发展困境,而且必须向年轻化、知识化、组织化、规模化、科技化、品牌化、信息化、企业化等特征方向发展。当前,在很大程度上,农民整体素质差、市场化意识不强、开拓创新能力弱,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对于农业主体,特别是农民合作社的培育与服务是一项最核心、最根本的工作。由于各类农主体散落分布在各乡各村,造成了农业产业的碎片化状态——规模小、信息封闭、知识陈旧、经营管理模式落后的现象,同时也造成社会对其服务的不便。“建设农业商务服务基地”,聚合各类服务主体和各类农业主体(农业大户、合作社等),这将有利于各类服务主体对生产主体开展各种服务,也有利于农业主体之间的沟通、合作,促进其进行组织联合,迅速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小规模的合作社向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的方向发展。

二、建设农产品产销体系平行管理平台

建设产销体系平行管理平台,实现各类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行动的协同,最终形成系统化、组织化、生态化的产销体系整体效应。目前,各部门、各地区的政策与各类市场流通主体的关联性、协调性、衔接性不强,各类主体都是在艰难地自我运作,整个体系效率低,成本高。平行管理是通过对产业体系整体的规划和管理去间接影响个体,又通过对个体的直接管理去影响“整体规划”,是对“整体”和“个体”的管理结合起来的动态的、过程化的管理方式。通过平行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可以构建起组织化、生态化的“农产品”产销体系。具体说,首先规划建立理想化的“产销体系”平台(模型),其次通过现实主体与理想系统的交互协同最终实现组织化、生态化的农产品“产销体系”的整体涌现。

三、平台功能与运营基本设想:

将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属地政府以及各农业生产主体、流通环节主体共同整合到一个平台,通过平台形成机制和组织整合作用,具体而言要形成诚信机制、利益分配机制、整合社会资源的机制、政府调节机制和社会评价机制。让各类主体自己注册加入——合作社、包装、仓储、加工、物流、零售店(终端店);所有环节的主体,明码标价,有采购主体进行自由选择供应主体和流通环节服务主体。通过信息化平台,有利于形成“组织化和生态化”农产品产销体系。具体而言平台运营分以下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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