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加快建设“新网工程”意见
安徽省
【发布文号】
皖政办〔2006〕78号【发布日期】
2006-11-23【生效日期】
2006-11-23【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安徽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加快建设“新网工程”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6〕7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供销社《关于加快建设“新网工程”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新网工程”建设的领导,把“新网工程”建设纳入全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实施步伐。省发展改革、财政、工商、税务、农业、商务、公安、交通、邮政、电信、食品药品监管、文化等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积极支持“新网工程”建设。省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网工程”建设。各市、县财政也要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税收政策,对“新网工程”中符合统一纳税条件的连锁企业,可按规定批准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在“新网工程”中新办的流通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可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省供销社要结合实际,制定“新网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快建设“新网工程”的意见
省供销社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纪要精神,加快实施“新网工程”的通知》(供销经字〔2006〕3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5〕93号)精神,促进全省供销社系统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充分发挥在服务“三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快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开放、优化体制机制为动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带动、多元发展的原则,把“新网工程”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结合起来,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提升、整合、优化供销社现有经营网络资源和传统经营业务,按经济区域建设配送中心,在乡村建设连锁店、农家店等终端网点,实现供销社的低成本扩张和联合发展,建立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从2007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培育60家农村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其中,销售规模1亿元以上的50家;建设500个市、县级配送中心,发展5000家农资连锁店、4000家日用消费品连锁店,建设500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基本建成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五大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贯通,纵横交错、配置合理、相互促进、各具特色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二、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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