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探讨
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期间进行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创新与发展,是未来经济责任审计的趋势所在。由于任中审计的对象尚在领导岗位,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利,因而审计环境更加困难,审计难度更大。本文就任中审计谈几点看法:
一、任中审计的必要性
(一)任中审计时效性强
从时间上看,任中审计能更早地发现问题,将监督关口前移。对于有些领导的违规违法问题能够早一点发现,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干部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更好地约束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行为,进一步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充分地发挥审计的预警和预防作用,如果等到离任审计时发现,可能有些错误已经造成,损失也已经无法挽回。从效果上看,离任审计时,有的领导已经离退休或者已经履行新职,相关办事人员或调离或提升,形成所谓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往往问题查出来也是部分甚至全部隐藏起来,最终不了了之,审计也因此成为程序和过场,审计机关的威信也难以树立。
(二)任中审计计划性强
经济责任审计的一大特点就是委托,受地方组织部门委托开展审计,离任审计对于审计部门来说在计划安排上不容易掌握,任务安排过多过重,就会由于人手不足而导致审计质量下降,审计时间一拖再拖的尴尬局面。任中审计的审计时间和审计内容都比较容易把握,有利于将审计分阶段、分重点,有条不紊地开展,这样既提高了审计质量,也降低了审计成本和风险。
二、任中审计的难点
(一)审计阻力大
由于任中审计的对象尚处在领导岗位,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被审计对象往往会为自己的直接利益而与审计机关持不同意见,对审计机关的处理意见抱抵制情绪,不能很好地配合审计,甚至也不排除少数倍审计对象利用手中权力给审计工作制造障碍,为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庇护,授意致使提供不真实、不完整材料,再加上审计手段的制约,从而直接影响审计机关的取证质量,造成错误判断。目前我国的审计管理体制是审计受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但经费由地方政府供给,干部的使用、调动、任免权也在地方,只有业务工作由上一级审计机关管理。所以实质上,审计机关的实际管理权在地方政府,因而当任中审计时政府介入其中的时候,审计机关也就很难保持较高的独立性。
(二)审计评价难
一是在任中审计时,对于一些具有长远绩效性的工作和项目很难对其未来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期判定,这在对在任干部的评价上增加了难度。二是目前我国审计评价还缺乏统一的法定依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业绩考核标准是比较模糊的,对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直接责任界定也不清楚,缺乏党政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优劣的判断依据,审计评价的尺度难以把握。三是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差异,在对被审计对象的评价时不能够客观地进行,而是带有主观色彩,使得评价不能够公平、公正。
三、任中审计建议
(一)联合执法,优化审计环境
在当前审计管理体制没有改变,审计手段十分有限的情况下,面对被审计对象带来的阻力,审计机关应该加强与组织、纪委监察等机关的联合。在思想上扫清被审计对象的对立情绪,要求干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自觉自愿接受审计部门审计;在行动上,对于提供虚假资料,有意拖延时间阻碍审计正常进行的人员,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严肃处理,保障审计工作顺利展开。
(二)量化考核指标,提高审计质量
在国家没有制定统一可行的审计评价标准的情况下,任中审计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以具体数据为基础,证明材料为前提,对未予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明的事项不作评价。
2、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对所查的事项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标准来进行定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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