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再谱新篇
5月20日,长春市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再进一步,长春农村商业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南湖宾馆召开。吉林银监局苏志杰副处长、省联社财务处梁世震处长、市联社陶森淼副书记等应邀参加创立大会。长春市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梁彬同志主持大会。
按照省联社产权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长春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营业部自去年5月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造的筹建工作。一年来,在省联社的正确领导下,在长春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银监部门的悉心指导下,经过辛勤努力,于今年初顺利获得银监会批准,创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这是继九台农村商业银行开业后,吉林农信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又一伟大成果,是东北三省第二家农村商业银行。
大会审议了长春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并通过了《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8项议案。大会顺利选举产生了长春农村商业银行领导机构,组成了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新成立的长春农村商业银行总股本3亿元,其中法人股占股份总额的64.33%,自然人股占股份总额的35.67%。
新当选的董事长高继泰在对股东的信任表示感谢,同时承诺,履职期间,努力对事业负责,为实现自身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对客户负责,认真履行社会职责,为个体工商业户、中小企业和重点骨干项目提供全方位优质的金融服务;对股东负责,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以良好的收益回报股东;对员工负责,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用人环境,使企业效益与员工收入同步增长,让全体员工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全程实行律师见证制度,并由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杨广水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在和谐、民主、团结的气氛中落下帷幕。
又翻开了一页崭新的历史,成为一个新的发展里程碑。标志着吉林农信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了新成果,这对于进一步完善吉林农村金融体系,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第二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1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一、政策要求
1、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容。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明确产权。二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三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2、我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
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体制。
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重点突破、分步实施。
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
“还权赋能”,让农民真正成为改革的主体和改革成果受益的主体,通过改革实现农村产权要素资本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城市化进程,推动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5、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要重点把握“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改变。二是坚持科学编制规划,严格执行规划和土地用途。三是坚持市场化原则。四是坚持农民自主自愿。五是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充实、细化和完善。
二、问题解答
1、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哪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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