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温陈司法所自查报告
温陈司法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司法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实效,现结合温陈司法工作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
一年来,我们按照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要求,结合我、实际,在狠抓司法所建设的同时,加强我所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警示教育,不定期进行一次集中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党的重大方针政策、法治理论等。
二、干部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司法所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力推动了司法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一)学历及人员。我司法所现共有人员2名,1人具备大专1人具备高中专业知识或者基层调解工作经验。
(二)培训。利用每周集中学习日、办公室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集中学习《土地法》、《婚姻法》、《合同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司法所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配合综治办做了如下工作:
1、严厉打击各种严重犯罪活动,毫不放松地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决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各村、各单位的居民组建治安联防小组,进行治安巡逻、信息上报;节假日要按时报送节假日值班表,坚持节假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凡检查出脱岗,坚决予以通报和处罚;
3、在治安防范上必须做到“七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职工违法犯罪、无越级上访、无民转刑案件、无内盗、无火灾;
4、加强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对危安人员、重点人员首先是要纳入视线,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坚持“打、防、控”相结合,对危安人员、重点人员要看死盯牢,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对实施违法犯罪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5、加强对学校、医院治安秩序的管理。中小学都聘请法制副校长,中小学年内开展禁毒教育达两个课时。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认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资料;
6、确保“四个不发生”。即确保实现不发生在全、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资财损失的恶性案件;不发生在全、造成恶劣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不发生在全、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恶性治安事故;不发生在全、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事件;
7、加强安全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范措施到位,重点要害单位清楚,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健全并有应急预案;消防工作纳入群防群治范畴,企、事业单位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要做到经常性开展,保持良好的治安环境。
8、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作用发挥明显,做到日清周结月报,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排查登记。
三、业务能力建设
(一)基础工作
司法所坚持做到有责任人,有办事机构,有工作人员4人,有工作制度,按时完成全年每月的5个月报表的上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5次,并积极做好调解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
1、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形成了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人民调解组织为重点的基层人民调解的工作组织网络体系。现我、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1个,其中村(社区)调委会30个,街道调委会1个。
2、矛盾纠纷化解及调处情况。我司法所坚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由班子成员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进村入户排查不稳定因素,化解矛盾纠纷,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截止目前,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25起,成功调解23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2.6%,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和谐温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社区矫正工作
(未完,全文共10210字,当前显示145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