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支行管理考核办法
中信银行重庆分行二级支行
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分行二级支行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行对二级支行的管理包括“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两方面。第三条:在行政管理上,按二级支行所在地域的不同(重庆主城区、远郊区),分别实行一级支行管理模式和分行直接管理模式。
第四条。重庆远郊区的二级支行,采取分行授权当地一级支行管理模式,主城区的二级支行可根据情况,由分行研究决定采取一级支行管理或分行直接管理模式。
原则上,主城区二级支行的管理行成立初期均由分行授权一级支行管理,两年后根据其业务规模、内部管理水平等决定其是否独立由分行直接管理。
第五条。二级支行的管理实行双线管理,主要包括人员管理、零售业务管理、柜台业务管理、安全管理等。管辖支行对上述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分行各相关部门分行按其工作职责对二级支行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第六条。二级支行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支行各项业务的发展和管理;
2、负责支行员工的管理和考核;
3、负责支行各项业务风险、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
4、负责完成分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七条。二级支行实行如下工作报告程序。
日常工作报告,二级支行负责人向其管辖支行行长报告工作,二级支行会计主管向其管辖支行会计经理报告工作。
重大事项报告,二级支行负责人除向其管辖支行行长报告外,还应向分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二级支行会计主管除向其管辖支行会计经理报告外,还应向分行会计部报告。
第八条。二级支行的业务范围原则上主要从事零售业务,包括个人的本、外币存贷款业务、结算业务、理财、保管箱业务。
条件成熟的由管辖支行提出申请,分行审批并正式书面授权后,可办理公司结算业务的柜面接单业务,以及分行按监管机构要求进行转授权的其他业务。
第九条:二级支行的人员编制基本配置如下,同时根据支行业务规模情况按《中信银行重庆分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增加人员配置:
1、负责人:1名;
2、零售客户经理:基本配置3人(兼大堂经理);
3、会计柜员。基本配置5人(含会计主管)。
第十条:人员调配的权限。二级支行负责人及会计主管的任命和调整,由管辖支行上报分行,经分行按管理权限审批后执行;辖内会计柜员的跨行调整,由管辖支行上报分行会计部,经分行分管行长审批后执行;其他人员可相互调剂使用。第十一条:二级支行的考核原则为“双线考核、适度挂钩,区别对待,循序渐进”。
“双线考核、适度挂钩”,是指对二级支行的经营管理,分行除了对二级支行进行单独的考核评价外,还将其考核结果与其管辖的一级支行适度挂钩。
“区别对待,循序渐进”,是指区别主城区与远郊区的不同管理模式,制定不同的考核模式。原则上,远郊区以合并挂钩考核为主,并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挂钩的时间安排和比例;主城区以独立考核为主,并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脱钩的时间安排和比例。
第十二条。二级支行的考核根据管理模式不同,实行一二级行不同的考核比例。
1、等级行考核一二级支行适度挂钩,为保持现有等级行考核体系的稳定,二级支行在未完全独立前不纳入等级行考核,但二级支行的经营和管理状况与一级支行挂钩。
在管理状况考评上,对
一、二级支行进行单独评价。二级支行管理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在一级支行管理折算得分基础上加1分;二级支行得分在90(含)-95内的,给一级支行加0.5分;二级支行得分在80(含)-90分内的,对一级支行不再加计二级支行管理分;对二级支行得分在80分以下的,扣一级支行折算管理得分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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