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预防医学会章程[小编推荐]
征求意见的函
各会员单位:
济南市预防医学会拟于6月上旬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现将修改后的《济南市预防医学会章程》(讨论稿)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并将修改意见于5月31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处。电子邮箱:jk@jnws.gov.cn,传真:86106624。
济南市预防医学会办公室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1济南预防医学会章程(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济南预防医学会英文译名为jinanmunicipalpreventivemedicineassociation缩写为:jnpma。
第二条济南预防医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全市预防医学工作者和单位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是济南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全市预防医学事业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团结和动员广大预防医学工作者,为三个文明建设和保障人民的身心健康服务。在学术活动中,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扬学术民主,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精神和优良的医学道德。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南市民政局,本会接受市科协、市民政局的业务领导与监督管理;本会的挂靠单位是济南市卫生局和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会接受中华预防医学会和山东省预防医学会的业务指导。
本会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青后小区1区6号,邮编:250013。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2围绕国家科研和卫生工作中心任务,积极开展预防医学学术活动。
1、开展预防医学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研讨和科学考察活动;
2、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帮助会员及广大预防医学工作者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3、编辑有关预防医学的综合性、专业性学术期刊、科普读物、书籍及科技信息资料等;
4、大力普及预防医学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知识水平,增强预防保健意识;
5、面向社会,走上市场,推广预防医学科技成果和先进经验,兴办科技实体,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
6、接受卫生行政及有关部门委托,为卫生防病、预防保健发展战略、政策和重大决策提供论证和咨询;承办预防医学科学技术项目的评估论证,科技成果的鉴定,科技文献的编审,技术标准的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和技术培训以及卫生相关产品的评价、鉴定、组织展览等;
7、发现和推荐科技优秀人才,培养激励中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评选、奖励优秀科技成果和学术论文及科普作品;
8、积极引导会员全心全意为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健康服务,为防病保健多做贡献;
9、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会员及广大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为会员和预防医学工作者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10、加强国内外预防医学学术团体和预防医学工作者的联系与交往,
3开展国际、国内及区域间的学术交流与联络;
11、承办市卫生局、市科协、市民政局、中华预防医学会及上级有关部门分派的临时任务;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团体会员。
会员条件。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发给本会会员证。
一、个人会员分。会员、资深(终身)会员、名誉会员。
1、会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预防医学工作三年以上,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支持学会工作,身体健康者可申请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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