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
1、党务监督:
①监督落实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
②主任应邀列席党组织会议,参与监督党务的决策过程;
③代表党员群众监督党组织事务管理和执行过程,及时向党组织反馈意见。
2、公开监督:
①监督、检查本村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对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②负责对群众反映的公开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委会通报后听取答复;
③年终总结村务公开工作情况,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3、事务监督:
①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主任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②参与村务决策,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村务事项负责审核并提出监督意见;③参与制定和完善本村各项自治和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作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
④对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处置和受益分配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有权要求村委会及时纠正处理并反馈;
⑤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监委会依据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如村委会不采纳,监委会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责成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表决。
4、民主理财:
①监督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
②监督、核查村财务制度、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③按期审查财务帐目和有关资料,对有疑问的事项进行质询,提出纠正不当支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可以要求当事人解释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④可以参与本村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
⑤年终总结民主理财工作,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⑥参与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
5、干部监督:
①参与对村干部的年终考核考评,参加年终的“述、询、评”会议,组织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②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提出罢免建议,提请村党支部,报上级党委、政府后,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③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及村干部违规违纪行为;④参与对村干部的任中、任期届满及离任审计
第二篇:村民监督委员会)中共xx市委
xx市监察局文件
xx市财政局
x市纪发[2010]12号
关于进一步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
全面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财政局: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x办字〔2009〕9号)精神,大力推进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基本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1727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99.9%,基本做到了全覆盖。但工作上还存在个别县、区和乡镇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推进措施不够有力,个别村“两委会”对村民监督委员会不够理解、不够支持,部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行不够规范,监督作用发挥不
够充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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