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水利高等职业院校“江淮杯”技能大赛的通知
“江淮杯”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水利水电类高职高专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技能创新人才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水利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水利职业院校的教学质量,加强水利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展示水利职业院校师生风采和改革发展成果,经研究,定于11月16-18日在安徽举办第六届全国水利高等职业院校“江淮杯”技能大赛。现将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选派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附件:2012年全国水利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
中国水利教育协会二0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2012年全国水利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
一、参赛对象
全国各水利水电高职高专院校在校学生,不分年级、性别均可报名,由各院校组织初赛选拔优秀选手,以院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加决赛。
二、大赛项目(工种)竞赛设水工监测工、水工建筑测量工、水环境监测工、制图员(水利工程cad)、水利信息化—单片机系统快速开发、水利施工图预算编制6个项目(工种)。
三、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2年11月16日全天报到;
11月17日上午开幕式、理论知识竞赛;下午实际操作技能竞赛;11月18日闭幕式。
2、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门合马路18号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四、大赛标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标准》有关要求,按照相关专业高技能工作岗位对人才的理论、技能要求,结合全国各水利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要求和教学标准,制定各项目竞赛大纲、竞赛规程及成绩评判标准(竞赛大纲、竞赛规程见中国水利教育协会网www.xiexiebang.com和竞赛网http://218.23.105.27:85)。
五、大赛方式
大赛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分值比例为2。8。
理论知识竞赛采用计算机考试,计算机现场评分。实际操作比赛
采用从试题库中抽取试题,现场操作方式分场次进行。实际操作比赛现场为参赛选手提供标准的竞赛工位、原材料、机具等设备。参赛院校也可依据大纲要求自备仪器设备。
六、奖项设置
1、个人奖以大赛项目为单位,分为综合奖、理论知识奖、实际操作技能奖。
综合奖按参赛人数设定获奖数,比例为。特等奖6%,一等奖12%,二等奖32%,三等奖若干。特等奖、
一、二等奖均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
理论知识奖、实际操作技能奖各决出前6名,颁发荣誉证书。
2、水工监测工、水工建筑测量工、制图员(水利工程cad)、水环境监测工4个工种获特等奖的选手由水利部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3、团体奖设综合团体奖6名,单项团体奖3名,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4、对大赛组织工作突出,且成绩优异的院校,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5、指导学生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6、参与大赛大纲制定及命题的专家,颁发荣誉证书。
七、成绩评定与排名
1、理论知识大赛成绩满分100分,由计算机现场评分。实际操作大赛成绩满分100分,根据实操现场裁判员纪录,由现场裁判组集体评判确定。
2、选手个人综合成绩名次依据参加项目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成绩两部分加权成绩总分排定。总分较高者在前;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以实际操作技能分数较高者在前;出现总成绩分数和实际操作技
能分数也相同时,以操作所用时间较短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3、选手理论知识大赛名次依据理论知识成绩由高到低排定。出现成绩相同时,取相同名次;实际操作技能大赛名次依据实际操作成绩由高到低排定,出现成绩相同时,以操作所用时间较短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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