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工作简报
„2011‟第1期(总第2期)
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2月15日
本期要目
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省级培训工作圆满结束
深圳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召开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台账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江门召开
省普查办督导检查各地水利普查前期工作并召开总结会议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技术支撑单位工作片区正式确立
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
省级培训工作圆满结束
2010年12月30日,我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省级培训工作圆满结束。本次培训共举办培训班8期,参加培训(含深圳市)的学员共2500余人次。
根据我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一阶段省级培训实施方案的安排,本阶段培训包括省级综合培训、水利行业能力建设培训、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台账)培训、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台账)培训、灌区专项(台账)培训、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培训、地下水取水井专项培训和水土保持培训。各地普查办认真组织,积极参与,选派普查办专职人员和各类业务骨干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我省普查队伍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为我省全面开展清查登记工作奠定了基础,达到了预期的培训目的。
深圳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召开2010年12月21日,深圳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暨市级综合培训班在麒麟山庄开班。国普办培训宣传处副处长张继昌到会并致辞,省普查办黄东博士介绍了我省2011年普查工作安排,深圳市普查办副主任李长兴作了重要讲话,市普2查办副主任黄培鸿、市普查办专职副主任黄强平通报了深圳市水利普查工作进展。会议传达了2010年11月29日国普办召开的全国水利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和12月8日省普查办召开的广东省水利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并就有关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意见,全力推动全市水利普查工作深入开展。
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台账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江门召开
2011年1月8日,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台账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江门鹤山市召开。会议围绕我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台账建设及技术要求,普查数据处理和空间数据采集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座谈。各市(包括深圳市)及所辖县(区)的水利普查办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近300人参加了会议。
省普查办专职副主任李梅主持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李梅副主任肯定了我省在普查前期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强调台账建设、数据处理和空间数据采集工作是保证水利普查质量的基础,也是一项难点工作。要求各级普查办近期要着力做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抓紧上报台账建设基础名录;二是做好上报台账管理系统部署准备工作;三是充分认识水利普查数据处理的重要性和艰3巨性,严格按照国普办和省普查办的要求开展工作;四是准确把握数据处理的安全保密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五是尽快开展县(区)级培训工作。会上,省普查办的技术专家针对台账建设技术规定和经济社会用水调查对象确定办法、数据处理与空间数据采集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细则、质量控制工作细则以及普查数据保密管理办法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研讨。
省普查办督导检查各地水利普查前期工作并召开总结会议
2011年1月17日—22日,省普查办组织了四个督导组,由省水科院、省设计院领导带队,深入全省各市(县、区)督导检查各地水利普查前期工作的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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