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为活跃村民业余文化生活,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加强村文化活动管理,确保安全、防火,保持环境卫生,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文化活动中心由村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设备。
二、村文化活动中心的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全天开放。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村文化活动中心主要为村民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外人参加,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凡来村文化活动中心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
五、村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1、不超过规定时间,不影响工作。
2、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3、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4、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运动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不带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入室活动。
6、活动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六、为不断改善村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服务工作,活动者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二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促进本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本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本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本村居民文化娱乐生活,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文化服务卫生保洁制度
1、文化服务中心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午要上班前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
3、文化服务中心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各功能活动室和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
二、文化服务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1、服务中心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不得丢失。
2、服务中心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
3、设备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所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确因工作需要,须有负责人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三、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5、保持文化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认真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7、行为仪表举止规范,提倡文明用语,做一个有较高素养的文化人。
四、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1、保证服务中心正常开放运行,积极开展文化阵地活动,热情周到接待来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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