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需加强排污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联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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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直排一直是水污染的“罪魁祸首”,要从根本上治理好水环境,截污纳管是关键。近期,省治水办(河长办)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总体目标是通过全面推进截污纳管,建立运行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全省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到2020年,力争3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到2022年底,力争8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排污许可证和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均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是加强污水治理源头管控的重要制度设计,对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环保部和住建部相关规定,通过城镇排水管网间接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同时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和住建部门核发的排水许可证,是典型的群众和企业眼里的“一件事情”。当前,排污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尚未纳入“一件事情”“最多跑一次”改革,主要面临三方面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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