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北京市十一学校章程[合集]

第一篇:北京市十一学校章程北京市十一学校章程

北京市十一学校建校于1952年,原为中央军委干部子弟学校,在周恩来、罗荣桓等老一辈革命家的亲切关怀下建立,聂荣臻元帅用新中国的诞生日为学校命名。

学校于1964年划归北京市海淀区管理,1968年开始招收地方子女。1992年提出并实行“国有民办”办学体制改革,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示范性普通高中。2009年底,学校回归公办,2010年被批准为北京市综合教育改革实验学校,2011年被批准为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深化基础教育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试验项目学校”。现为北京市海淀区区属全日制完全中学。

学校秉持“创造适合每一位学生发展的教育”的宗旨,努力培养志向高远、诚信笃行、思想活跃、言行规范的未来各行各业的领军人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适应学校发展需要,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

1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市十一学校,英文名称为beijingnationaldayschool,简称bnds。校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6号。

第三条

学校由北京市海淀区政府举办,经北京市海淀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为实施六年制完全中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治理结构

第四条

学校实行分权制治理结构。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党总支、学术委员会、学生会、教师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共同组成学校权力机构,分别决策相应事项。各治理主体互相制约,防止决策失误或某一方权力过度膨胀。

第五条

学校坚持教代会讨论审定学校重大方针政策的民主决策机制。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包括学校行动纲要、战略规划、人事聘任方案、工资分配制度、职称推荐方案、学术工作管理办法等,必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投票结果必须当场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改变教代会通过的方案。教代会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制度,除会议议程等有关程序性事项外,所有方案不得采取举手表决或鼓掌通过方式。

第六条

教代会每年八月底对校长进行信任投票,采取

2无记名投票,并当场公布投票结果。达不到60%的信任票,校长必须自行辞职;达到60%但连续三年未达到80%时,校长也必须自行辞职。

第七条

教代会代表20人及以上提议,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提请对校长的弹劾或对有关政策方案修改的建议议程,经全体代表60%以上同意后,方可启动弹劾校长或修订政策方案的程序。

第八条

教代会每年八月底听取中层及以上干部述职,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提交校长,作为聘任干部的依据。对未达60%或达到60%但连续三年低于80%满意度的人选,新年度不得聘任为中层及以上干部。

第九条

为防止教代会决策因时间变化、上级政策调整等各种原因带来的失误,特殊情况下,校长有权对教代会通过的方案提出暂缓实施的建议,提交教代会主席团同意后,可对有明显问题的方案实施冻结,待下一次教代会审议修改后实施。如有必要,也可经主席团同意,提前召开教代会,对相应方案进行修订。如教代会认为原方案没有修改必要,则仍按原来的决策执行,校长不得再次干预。

第十条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主要由校长、副校级干部和主持年级教育教学工作的干部组成。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负责领导学校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决定教职工的劳动合同聘任,确定各年级各部门岗位编制及职级总量,


(未完,全文共14630字,当前显示147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