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新年致辞
尊敬的各位老师、
同志们:
爆竹声声,欢笑阵阵,我们即将迎来快乐祥和的农历辛卯新年。值此佳节之际,学校团委谨向全校师生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节日的祝福。
刚刚过去的2010年,在中央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创先争优”旗帜的号召下,在全体长江师范学院师生团结协力尽心拼搏下,学校各方面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可喜成绩:
2010年,学校顺利继续推进转型,紧密结合“131”发展战略,全面建设教学应用型大学;又响应国家的号召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密切结合日常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争创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党员,不断提高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今年,校团委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全面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校园之春”科技文化艺术节、“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文化艺术节、“挑战杯”竞赛,紧抓学生课外课题,加速推进教学团学一体化进程,紧促一二三课堂综合育人模式建设,引导育人方式向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转变,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取得显著成绩。多次引导学校师生、集体获得各类国
在2010年举行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前景光明,机遇难得,党和国家的谆谆嘱托,人民和社会的殷殷期盼,我们既要加倍珍惜,也要视之为肩头沉甸甸的压力,更要把这当做奋勇前进、为建设教学应用型大学而奋斗的信心和动力。我们相信,在每一位长师人持之以恒的努力下,长江师范学院会扬帆远航,再铸新的辉煌。
最后,恭祝大家兔年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第二篇: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社团评优的通知长师团发„2012‟14号
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社团评优的通知
各社团:
为了不断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繁荣社团文化,按照“健全制度、加强引导、规范管理、鼓励创新、打造品牌”的原则积极引导、管理学生社团活动,激发各学生社团的潜力与竞争意识,不断发挥我校学生社团在广大师生中的吸引力、号召力和影响力以及在促进校园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社团中开展此次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全体社团及社团干部、社团指导教师
二、评选主题:绽放青春风采彰显社团精彩
三、评选时间:五月中旬
四、评选奖项:优秀社团、创优社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社团干部
五、评选办法
(一)“优秀社团、创优社团”评选办法:评比采取申报制,由参评社团自行填写申报书并附年度社团工作总结等相关佐证材料,经社团联合会评定后,将优秀社团的事迹材料报团委审定,由校团委统一公布予以表彰;
(二)“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办法。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的评比采取自荐和各社团、校社联主席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社团干部及社团指导教师须填写相应表格,经社团联合会初步评定后报校团委进一步审核、评定,之后进行统一公布和表彰。
六、评选条件
优秀社团、创优社团及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的评选参照相关附件进行。
七、评选流程
(一)第一阶段:申报阶段(4月1日—4月9日)
各申报社团按照评选的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含申报表),请于4月9日中午12点前把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团委办公室1108,同时把电子版发送至sthdzl@163.com,逾期不候。
(二)第二阶段:评选阶段(4月9日—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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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