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业务管理办法
**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针对**县气象局气象业务实际情况,为切实完善和加强我局气象业务管理,努力做到公正、科学、客观地衡量业务工作,严格规范业务行为,保障业务高质、优效运转,使我局业务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目标迈进,全面提高我局业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业务人员上岗条件
第二条具有相关专业上岗证或临时上岗证(业务科认可的)。
第四条新参加工作人员跟班见习期:地面测报跟班见习期:①专业1-2个月,②非专业2-3个月;农气观测跟班见习期:1-2年。经所在台站考核(实际操作)、考试(规范逐章考、常用气象报告侧重考),报经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考查认定合格,方可值班。
第五条调动工作单位或离岗3个月以上曾取得上岗资格的测报人员(含业务领导)重新值班均需跟班学习,经台站考核,报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考核认定合格,方可值班。
第三章年度评优条件
第六条业务精良,团结同志,关心集体,服从领导。
第七条年内没有受到通报批评。
第八条未出现任何业务事故或重大业务隐患。
第九条业务人员值班天数必须达到组人均数的三分之二或以上。
第十条质量在本单位内名列前矛的,业务考试成绩80分以上。
第四章奖励规定
第十一条每月业务工作和兼职工作完成者全额领取当月津贴。包括:业务质量无错情,业务笔记齐全,业务考试及格,按时参加业务学习、集体观测和清扫卫生,完成兼职工作和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且达到当月人均值班数。
第十二条每月考试成绩90分(卷面成绩*90%+业务笔记*10%)以上者每增加1分奖励10元。
第十三条半年及全年业务质量优秀者,预报服务和其他临时性工作完成较好者,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获得国家、自治区局、地区局和地方政府荣誉和奖励的,单位匹配相应奖励。
第五章处罚规定
第十五条麦盖提县气象局领导班子对全局业务运行状况实行总负责,对全局业务人员享有合理的管理权;对于业务技能和业务素质极差、不思进取、拒不服从管理的业务人员,麦盖提县气象局领导班子有权调整、停止其工作,做待岗、报上级部门做下岗处理等。
第十六条凡发生涂改、伪造恶性业务重大差错(含做伪证)的,按上级相关规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予以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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