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文化活动室、村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参考)
第一篇:村文化活动室、村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参考)
一、村文化活动室:
管理制度
一、村文化室为村民学习交流和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实行免费开放。
二、村文化室一切设施财产属于村民委员会所有并登记在册,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挪作他用,损坏设施要照价赔偿。
三、村文化室由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维护、维修器材设备。
四、提倡健康有益的多种活动,严禁在文化室进行赌博、传播邪教、聚众闹事等非法活动。
五、参加活动的村民,要自觉遵守文化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团结友爱、文明娱乐、相互谦让,共同创建文明、和谐、清洁的活动阵地。
组织机构
管理人员照片
管理人员:联系电话:开放时间:上午:下午:
二、图书阅览室
组织机构
管理人员照片
管理人员:联系电话:开放时间:上午:下午:
图书借阅制度
一、阅览室(农家书屋)陈列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全部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自行取阅,每次取阅一册(盘、盒),阅毕放回原处。
二、外借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须办理借阅证及外借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出室外。对所借出版物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遗失,按原价2倍予以赔偿。未办理外借手续私自带出室外的图书等出版物,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纸、工具书只供现场阅读及查阅,一般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凭借书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借时间不超过3天。
四、借阅图书、期刊、音像制品每次限借2册(盘、盒)以内,每次借阅时限不超过30天。
五、借阅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要按期归还,如需续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六、自觉爱惜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不得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遗失、损坏,按定价1-5倍赔偿。
图书管理员职责
一、管理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认真执行分馆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履行岗位职责,保持整洁。
二、管理员对阅览室(农家书屋)所进图书和电子音像制品要做好分类、入库登记。
三、管理员必须对当日报刊及时登记上架。
四、除法定节假日和工休日外,每天必须向村民开放8小时以上。
五、及时做好书屋防潮、防尘、防蛀、防火及搞好卫生等工作。
第二篇:村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村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
l、
文化活动室是为人民群众提供读书、学习、休闲娱乐的
场所,禁止大声喧哗、吵闹;
2、
注意公共卫生,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3、
请按照规定使用相关设备,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4、
严禁播放反动、暴力、色情内容,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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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