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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参加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人大法学院参加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第一

次会员代表大会

10月22日—23日,由中国宪法学研究会、西北政法大学主办,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兰州大学法学院协办的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1年年会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词。他指出,今年宪法年会有一大特点,同时举办国际宪法学会圆桌会议,来自世界各地的宪法学者们会共同探当代宪政的发展和挑战,另外,今年宪法年会将同时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它将以独立社团法人的身份存在,这意味着学会所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

中国宪法学年会的主题为“中国社会变迁与宪法”,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与会代表围绕“社会转型与宪法、中央地方关系法治化、宪法与国家权力的结构与运作、财政立宪主义与社会保障、宪法与刑法的关系”等宪法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主持了大会闭幕式。

10月24日,2011年国际宪法学协会圆桌会议在西安隆重召开,会议由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和西北政法大学共同承办,主题为“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护”。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国际宪法学会现任主席马丁•舍依宁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教授,国际宪法学会执委、中国宪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莫纪宏教授,国际宪法学会理事、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董和平教授,德国阿登纳基金会驻北京办事处官员徐迎,以及来自世界50多个国家的120位宪法学专家参加了这次国际宪法学学术盛会。会议开幕式上,韩大元教授代表中国宪法学研究会致辞。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来自世界各国的专家学者围绕“社会保障权的概念和历史发展”、“社会保障权与国际人权公约”、“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法治”、“社会保障权与宪法保护”等主题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第二篇。人大法学院民法学研究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民法理论研讨会在南京召开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人大法学院民法学研究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民法理论研讨会在南京召

5月4日至5月5日,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民法理论研讨会在南京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主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会议议程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二是2012年民法理论研讨会。

在加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新时期,国务院授权中国法学会主管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要求中国法学会现有的研究会要到民政部登记,成为独立法人。原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相应地组成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筹备组,进行了一系列的登记筹备工作。5月4日,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正式召开,在会员代表大会上,与会代表表决通过《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章程(草案)》,选举产生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和负责人,王利明教授当选为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聘任王家福研究员为名誉会长,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拟聘人员名单及会费决议等事项。这次大会以后,经中国法学会批准,再到民政部登记,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就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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