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全年先进评比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双先”竞赛评比,明确内容、职责与标准,经公司竞赛评比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原“双先”竞赛评比办法重新修订如下。
一、竞赛的组织与领导公司成立竞赛评比委员会主任:公司总经理副主任:组织单位:考核单位:
二、评比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比条件:
1、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与生产经营指标,业绩突出,为公司改革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2、领导班子团结实干,勤政廉政,开拓创新,群众测评满意度为90%以上。
3、员工队伍精神面貌振奋,思想稳定,无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4、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取得新成果。
(二)先进班组的评选条件
在本部门各班组中各项成绩突出的班组,特别是在公司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组。
(三)先进生产(工作)者评比条件:
1、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做出较大贡献。
2、敬业爱岗,遵章守纪,群众口碑好,政治素质较高。
3、忠于职守,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业务能力与水平,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4、响应公司号召,在公司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否决条件
1、出现轻伤事故三次以上(含三次)、重伤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与环境污染事故,为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与影响的单位或个人。
2、因履行职责失误出现质量、管理等事故,为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与影响的单位或个人。
3、在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中,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
4、出现稳定工作责任事件与计划外生育的单位或个人。
5、出现违法违纪事件,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和党纪政纪处分的单位或个人。
四、加分条件
1、专业处室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把握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及市场信息,为公司创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以主管领导和公司财务等相关部门书面认定为准),在全年总分中加1分;
2、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中,确保生产平衡高效运行,及时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在公司大会上得到表扬嘉奖的,在全年总分中加1分;
3、在管理工作中,成效显著,在市级以上(包括市级)重大会议上介绍经验,并为公司赢得荣誉,或经考核组认定管理工作中有重大创新的,在全年总分中加1分;
4、在公司统一组织的重要活动中总成绩排在第一名的单位加1分。
五、评比办法
1、先进单位按公司行政单位总数的30%进行评比,先进个人的
名额按在册总职工人数的1%评比,先进班组个数占公司总班组数的25%评比。
2、由企管处负责各单位的日常考核,每月将最终考核结果汇总后报工会;由工会负责每月党群系统对各单位工作的考核。
3、12月初,由工会综合全年考核成绩提出最终考核排序结果,报公司竞赛评比委员会讨论。
4、公司竞赛评比委员会按照分厂、职能处室、一般处室等不同系统,分别取每个系统的前几名作为“先进单位”的候选单位,报公司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
六、评比说明
1、先进单位的评比,不需要各单位进行申报,由公司竞赛评比委员会根据年度考核汇总的最终排名产生。
2、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的评比,首先由基层单位提出申报,由公司竞赛评比委员会讨论确认。
3、评比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考核职责不变,按《2014年公司总体绩效考核办法》的要求,每月正常将考核结果报企管处。
4、公司中级职员原则上不参加公司先进个人的评比。
5、公司工会、企管处不参加先进单位的评比,但经测评考核如符合先进单位的评比条件,经公司竞赛评比委员会和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可享受先进单位有关待遇。
6、申请加分的单位,须在检查验收时提出申请及相关证实,经考核组审核讨论认定后,方能给予加分。
七、奖励办法
1、评为公司先进单位,颁发“先进单位”奖牌,该单位的正职可评为“公司级先进(生产)者”,副职可评为“分厂(处室)级先进(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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