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推出“1+6”系列先行先试改革政策[精选5篇]
第一篇:中关村推出“1+6”系列先行先试改革政策中关村推出“1+6”系列先行先试改革政策
2010年12月31日,中关村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促进中心(简称“首都创新资源平台”)正式揭牌。这意味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1+6”鼓励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的系列先行先试改革政策开始实施。
近期,国务院原则同意中关村“1+6”鼓励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的系列先行先试改革政策。“1”即搭建首都创新资源服务平台。为进一步发挥中关村科教智力资源和人才密集优势,进一步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企业、高科技企业等创新资源,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促进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和政府协同创新,北京市政府会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相关部门,共同组建中关村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促进中心,采取特事特办、一条龙服务,落实国务院同意的各项先行先试改革政策。
“6”即支持在中关村深化实施先行先试改革的6项政策。一是推进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权改革,中央级事业单位处置科技成果,价值在800万元以下的可由本单位自主处置,同时抓紧研究制订处置收入的管理使用办法;二是开展完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对中关村示范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权形式奖励个人的,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三是中央有关部门会同北京市研究制订股权激励试点方案审批细则,明确审批主体、审批程序等;四是原则同意在中关村开展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改革试点,在科研和产业化项目招标、立项等环节中,加大对中关村示范区内企业的支持力度,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等试点;五是在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工作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国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六是在中关村先行开展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
据介绍,新组建的首都创新资源平台下设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办公室、科技金融工作组、人才工作组、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和应用推广工作组、政策先行先试工作组、规划建设工作组等6个具体办事机构,负责落实中关村示范区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对跨层级审批和跨部门审批加强协调和督办,促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构建有利于政策先行先试的工作机制,形成高效运转、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服务体系。
中关村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首都创新资源平台的组建是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对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示范区建设,增强首都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首都经济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关村示范区将紧紧依托中关村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促进中心这一平台,加强跨层级、跨部门的资源整合,逐步建立起完善高效、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服务体系。要进一步集成政策和资金,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抓好重大科技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带动首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中关村将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率先实现创新驱动,为北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在全国最前面提供重要支撑,发挥好带动区域、辐射全国的先导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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