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法院“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共建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刘玉祥
二o一o年六月十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邗江法院全体干警感谢区委常委、徐圣龙书记,市中院王继荣副院长以及各镇、街道相关负责人来我院参加“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启动仪式。区法院开展的“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是由法院与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确立共建关系,发挥双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预防化解纠纷、维护基层稳定、共创社会和谐的举措。现在,将我院开展“和谐共建”活动的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一介绍。
一、开展“和谐共建”活动是实践的需要
邗江法院开展“和谐共建”活动,更多是源于现实问题的“倒逼”。我们在谋划这项工作的时候,也有同志提出顾虑,认为目前法院自身审判作务繁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还要把部分审判资源投入到“和谐共建”中去。但是经过其他地区法院的实践,以及我们的反复调研、论证,决定先行在公道镇、李典镇和邗上街道的五里社区进行试点,启动“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1主要是基于以下四方面的考虑:
第一,着眼于履行第一责任维护基层稳定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邗江经济飞速发展,社会交往的日益频繁和人口密度的增加,必然导致不稳定因素的增多。绝大多数矛盾纠纷源于基层,而基层的管控能力并不能够跟上社会的转型,“打官司”、“上访”成为矛盾纠纷解决的普遍选择,和谐社会的根基受到影响。基层党政组织面对大量涌现的矛盾,也迫切需要依靠法制手段来解决。“和谐共建”就是法院能动履行维稳第一责任,“送法下乡”,使基层组织能够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纠纷。
第二,立足于确解法院自身案多人少的司法难题。近年来,邗江法院审执的案件数每年以近20%的速度递增,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此外,个案工作量也在不断攀升,案件复杂性加大,调解、协调难度增加,诉讼“走完全程”的趋势明显,案结容易事了难,涉诉信访居高不下。更为不利的是,审判任务的增长并未带来群众满意度的相应提升,司法公信力反遭质疑。对此,我们也采取了强化审判管理、审判力量向一线倾斜等应对措施,但毕竟内部挖潜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把案多人少看做一道难解的除法题,要想获得满意的答案,必须从减少分子即压降诉讼案件增量上寻求“突破口”。因此,“和谐共建”活动虽把部分司法资源投入到基层、投入到诉前,但却并未偏离执法办案第2一要务。
第三,服从于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现实要求。最高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着眼于解决当前法院队伍在思想、能力、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不仅是上级法院的要求,也是邗江法院推动自身科学发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客观需要。我们要以主题实践活动为抓好推动法官下基层、加强民意沟通,着力培养法官的群众意识,增强法官对群众的感情,提高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调以实践为特色,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让法官偶尔下基层并不难,难的是经常下基层,更难的是经常下基层干实事。因此,这项活动能否开展得有声有色,切实抓出实效,关键就在于能否建立起推动和保障法官经常下基层的长效机制和实践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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