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问题研究
作者:王清亮
内容提要(要求300字左右)
我国已经实施了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经过26年的普法教育。公民法律知识极大普及,公民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了进一步改变,法制教育与实践紧密结合,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普法教育仍然存在诸多难题。特别是部分农村普法教育的滞后,阻碍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在我国已进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阶段,在社会发展日益迅速、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人才培养更趋紧迫的关键时刻,加强对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引导、保障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显得尤为重要。
正文(要求不少于5000字)
普法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的普法教育已取得了可观的成效,但是在农村和青少年法制教育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当前农村普法问题思考与建议
(一)当前农村普法工作主要存在着“四难”:
1、认识难统一一些农村干部把普法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为了让农民听话。当看到农民学法后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时,反而觉得农民学了法后不好管,认为农民还是不学法才好管;还有的基层干部善于断章取义,把普法当成“实用教育”,只普及与农民履行义务有关的法律条文,而对于群众参与村务管理,行使民主权利方面的法律知识却视而不见;有的农民则认为学法是司法部门的事,只要不犯法,学不学无所谓。
2、人员难集中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在大部分时间里忙于耕种,农闲时外出务工,因而人员难于集中,普法的时间难以安排。
3、内容难理
由于大多数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抽象的法律条文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法的积极性,使普法效果难以保证。
4、经费难保障
农村普法经费严重不足,缺乏起码的宣传器材和阵地,有的连基本的法律教材都无经费印制和购买,致使普法工作难以开展。
(二)造成农村普法工作“四难”现象的主要原因
1、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影响
由于个别村干部中存在着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个人说了算的现象,这种不良倾向和现实的负面影响,使许多农村干部群众仍然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
2、执法不公现象的影响执法不公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普法是否有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人员的公正执法。目前在部分乡村中司法、执法环境仍然较差,严重存在着执法混乱,效率不高等问题。使一些农民群众对法律的权威产生了怀疑和动摇,进而失去了学法的信心,已取得学法成果也难以巩固。
3、普法方式单调乏味
枯燥单调的方式方法阻碍了农村普法的深入。一些地方没有根据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延包、税费改革,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等新情况采取新的普法形式,而依然沿用传统的上大课、放广播、搞宣传栏、照本宣科等普法模式,这显然难以适应新形式下农村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
4、农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
当前农民的文化素质仍然较低,文盲、半文盲的农民占相当比例,增加了学法和接受法律知识教育的难度,客观上制约了农村普法效率的提高。
(三)、建议和对策:
1、坚持“两个结合”,一是学用结合,在普法过程中,要强调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为农民营造良好的学法环境。二是普法与服务相结合,从农村的实际需要出发,把普法工作与解决群众普遍遇到的实际问题有机结合,寓学法于用法之中,逐步使群众树立起“遇到问题想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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