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聚集人才的几点体会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这是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推动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的体制保证。所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盟委以及市委相关会议精神,更高层次地谋划推进全市深化改革升级发展的各项重大举措,需要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要进一步探索建立集聚人才的新体制新机制,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最大限度地把各级各类人才集聚到我市深化改革升级发展改善民生的伟大实践中来。
完善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新时期党和人民需要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力使用起来。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进一步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用好各年龄段干部。要选拔重用那些解放思想、勇于开创新局面,成绩显著的干部;善于处理复杂矛盾、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突出的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廉洁奉公,在践行群众路线中表现优秀的干部。同时,要按照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要求,调整充实好党政后备干部队伍,进而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队伍。
以竞争的方式聚集人才。市场机制是根据供求规律、竞争规律、价格规律来配置人才的,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善于运用市场手段配置人才资源,让各类人才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人才在竞争中才能彰显活力。人才体制改革就是要打通人才的体制壁垒,使人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决定》也指出,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注重实现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刚性制约,实现人才自由流动,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效益。
以良好的环境聚集人才。环境好,则人才聚、事业兴;环境不好,则人才散、事业衰。人才成长依赖环境,人才竞争取决环境。营造识才用才工作环境,为人才搭建项目平台和产学研一体化平台,构建人才交流合作机制,使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营造优才留才生活环境想方设法帮助解决住房、就医、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问题,都有利于聚集人才。应根据本地区各种环境优势,出台制定相关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办法、领导干部联系人才机制及相关服务等引才政策,为聚集吸引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平台,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
第二篇:海淀区高层次人才聚集服务实施办法海淀区高层次人才聚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
为更好地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以下简称核心区)、国家高端人才核心区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人才发展高地,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若干意见》(京海发„2009‟24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以服务核心区建设为宗旨,以建设国家高端人才核心区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政策和资金支持为主导,以服务为保障,坚持高端引领、项目带动、统筹实施、以用为本的原则,逐步形成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促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核心区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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