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专项方案总结...
防治水工作专项检查方案
山西煤销集团****煤业有限公司
2012.7.10
*******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工作专项检查方案
按照**市煤炭工业局并煤行发[2012]245号文件和**市煤炭工业局古煤字[2012]152号文件精神,我矿决定于7月份组织深入开展防治水工作专项自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解决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执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程序,全面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解决遏制煤矿透水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矿成立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领导组:组
长:
副组长:总工: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通风助理:
成员:地测科长:技术科长:供应科长:安全科长:
通风科长:调度副主任:
综合科长:机电科长:
探水队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处,负责专项检查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成立防治水管理机构。
(二)配备“三专”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1-3名地质类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探放水队伍:建立专业专职的探放水作业队伍,由防治水机构统一管理,探放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每个掘进工作面专职的探放水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
专用探放水设备。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即至少配备包括200m钻进能力,不同钻距的3台以上探放水钻机和物探设备(要求至少配备一台瞬变电磁仪)。
(三)探放水作业实现“三探”
物探先行。掘进前,基本查明掘进前方一定范围内有无威胁采掘活动的水体,并编制规范的物探成果报告。
钻探验证。根据物探情况编制专门探放水钻探设计,进行钻探验证。
化探跟进:
为查清水害类型及来源,采掘活动中,必要时要对顶、底板渗水及探放水钻孔出水进行全分析化验,与矿区范围内的裂隙水、岩溶水、老空水、小窑水进行对比,从而确定水害类型及来源。
防治水科依据物探、钻探、化探等各种勘查工作结果,做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提出水害防范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和防治水等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履行探放水安全签字移交程序,在确认安全的区域进行掘进施工作业。
(四)
基本查清矿区内及其周边矿井老空水、小窑水、采空积水分布情况,并完整地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煤矿自己通过小窑调查等方法划定的采空积水范围,由经省煤炭厅备案的、具有物探资质的单位通过地面物探验证并出具报告。
(五)严格执行探、掘(主体)分离管理制度;探放水作业队伍与掘进队分别管理,要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防治水责任人,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单位承担井下探放水工作、施工单位负责掘进施工作业、监理单位监督现场探、掘分离作业。按设计和规程、措施进行探放水,探放水钻孔深度、超前距离符合要求。
(六)要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实施“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手段。在掘进工作面作业前必须经过物探,在物探过的区域编制与作业规程相对应的防治水设计,设计中要明确老空水、小窑水、采空积水区域,探放水孔位置、角度、个数等参数及相关图纸,分析与先有开采作业场所的关系,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
(七)要建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制度、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等制度。
(八)按照规定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经主体企业总工程师组织评审后报古交煤管局、太原市煤管局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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