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第六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讲话定稿
在全县第六次法制宣传教育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柳玉珍
(2012年2月14日)
同志们:
前一段时间,县委、县政府批转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这标志着我县“六五”普法规划正式启动实施。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县“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把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刚才,自龙同志作了很好的报告,希望大家下去后抓好贯彻落实。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各单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县工作大局,不断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
七进”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和法制创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总体上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组织保障有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了党政目标责任制管理进行考核;各乡镇、各单位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认真制定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县人大每年都牵头开展督促检查,为推进“五五”普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是工作重点突出。坚持和完善了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载体务实创新。在抓好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的同时,利用电视专栏、法制讲座、文化下乡等多种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法制、道德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特别是近年来因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等容易引发信访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普法治理并举。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抓手,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扎实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城市”等创建活动。我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
督支持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下,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圆满完成各项普法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在这里,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辛勤工作在法制宣传教育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向今天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就做好今后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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