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各级人员职责
一、出租汽车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企业法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按照消防技术标准,依法履行本单位消防安全法定职责。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与本单位安全经理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3、每月组织单位安全经理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解决购置、维修消防设施设备等必要的消防经费,并提供相应的组织保障。
4、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年度组织安全经理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6、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完成政府下达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
二、出租汽车企业消防安全经理职责
1、受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委托,负责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检查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组织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工作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本单位出租汽车的例检工作,应当做到车辆安全设备合格、齐全,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后方可营运。
5、在驾驶员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应急疏散、救援、灭火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组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员定车。
三、出租汽车企业消防安全员责任
1、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知识。
2、熟练掌握工作区域内消防安全设施、器材的位置、数量,掌握有关的消防安全常识。
3、认真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所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解决。
5、提醒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消防自查,及时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6、发生火灾或其他突发情况时,按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所做规定和分工,履行职责。
焦作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2018年3月30日
第二篇: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一)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1.保障本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有关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负领导责任。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批准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确定逐级、各岗消防安全责任制。
4.批准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批准实施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6.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7.监督防火检查,监督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8.监督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对专兼职消防干部、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工作条件保障。
9.对于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的工程,责成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10.带领员工扑救初级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及处理火灾事故。
11.奖励、表彰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
(二)公司的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
1.审核本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管辖区域发生的火灾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审核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审核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组织其落实。
3.审核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并组织其落实。
4.组织本单位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5.组织开展对义务消防队、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7.定期听取本单位执行消防制度、标准和日常工作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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