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综合实践活动考查细则[5篇]
第一篇:8综合实践活动考查细则附件8:
综合实践活动考查细则
综合实践活动学业水平考查由各区、县(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各学校按《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指导纲要》要求组织进行。
一、考查目的
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业水平考查,旨在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以及良好的个性品质,为实现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服务。
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业水平考查,旨在推动学校认真负责、全面完整地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范普通高中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管理和教师的教学行为,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领域各项内容的有效实施,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的能力,锻炼学生参与和组织实践活动的能力,形成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科学道德,养成学生主动走进社会、认识社会、遵守社会行为规范、服务社会的良好行为习惯,为实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目标服务。
二、考查原则
根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性质与特点,在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业水平考查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正确引导学校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地发展;推动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常态实施。
(二)实践性原则。坚持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注重考查学生亲身经历各种实践活动的学习方式,以及在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三)过程性原则。考查既注重学生实践活动的成果,更关注学生参与活动的过程和实践体验,以及对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情感体验、活动参与、投入程度和能力养成的考查。
(四)多样性原则。评价主体多元,既可以是学校教师,也可以是家长和社会有关人士,还可以是学生;考查方式多样,采用档案袋评价、成果展示与交流、协商研讨式评价等多种方式进行。
(五)可操作性原则。以学校为主体,考查内容具体,对活动过程中主要涉及的行为能力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发展状况均有明确要求;考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程序简约易行。
三、考查内容与要求
(一)研究性学习
高中三年,学生必须完成至少2个不同类型(如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和项目设计类等)的课题研究,每个主题必须提供的考查证据如下:
社会科学类主题。课题开题报告(2000字以上)、课题开题答辩过程记录、活动实施过程中收集的文献资料一份、访谈提纲一份、访谈记录一份、调查问卷一份、调查报告一份、活动过程照片5张、小组阶段交流记录一份、结题答辩记录一份、研究报告(3000字以上)、活动小结一份(300字以上)。
自然科学类主题:课题开题报告(2000字以上)、课题开题答辩过程记录、活动实施过程中实验方案一份、实验记录一份、实验研
2究报告一份、活动过程照片5张、小组阶段交流记录一份、结题答辩记录一份、研究报告(2000字以上)、活动小结一份(300字以上)。
项目设计类主题。课题开题报告(2000字以上)、课题开题答辩过程记录、活动实施过程中的设计方案一份或制作的模型一个、活动过程照片5张、小组阶段交流记录一份、结题答辩记录一份、研究报告(2000字以上)、活动小结一份(300字以上)。
(二)社会实践
高中三年,学生开展社会实践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其中参加校外活动的时量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如下几个方面自主选择三项以上活动作为考查内容,每项内容各提供证据一份:
1.行业体验活动。如军训、学工(商)学农、志愿者活动、科技文化活动、勤工俭学等。
2.学校传统活动。如学校值周值日活动、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成人仪式以及其它重大节日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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