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运行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生产运行科车辆管理要求,健全车辆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我作业区对配属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油区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作业区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配属小车部分(皮卡、越野)
1,所有配属小车,按照30+3的原则运行(其中3天时间为车辆审车、维修保养日期),除3天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找借口请假,请假一天扣除两天路单。
2,所有车辆司机请假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进行登记,按时返回并在调度室销假,出现请假不履行手续每天按照三天扣除。
3,所有配属小车不得私自离岗,私自出车、办私事,发现一次考核一次。
4,所有配属小车必须服从调度室统一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找借口,出车时必须保证20分钟之内到达指定地点。
5,所有配属小车如遇雨雪封车天气,除特殊情况调度室网上提交特殊天气车辆审批,开具路单,方可出车,其余车辆一律不开具当天路单。
6,所有配属越野车在车辆紧缺情况下,由调度室支配,不得已任何理由、接口、推脱出车,出现一次扣除当天路单一张。7,冬季车辆必须保证随叫随到,如遇柴油车发车困难,司机必须提前发车等候,不得延误工作,半小时之内车辆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扣除当天路单。
8,如遇年底车辆提前结算,司机不得已任何借口,存在侥幸心理找借口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月路单三张。
9,所有配属小车不得私自换驾,一经发现,上报厂部,直接清退处理。
二、配属特车部分
1,常规热洗车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保证油井热洗质量,发现用水量不够、温度不达标一次扣除路单一张。(锅炉车同常规热洗车)
2,所有配属特车(罐车、卡背吊、压风车、水泥车、铲车等)必须由调度室统一安排,严禁私自出车干私活,或由井区自由支配,一经发现扣除当月路单三张。
3,罐车每次出车必须保证出车时率,扫线、热洗拉水必须保证用水20方,措施收水必须保证20方,不得已任何理由找借口,少拉、误拉,发现一次配合不到位,当天路单不予以核销。
本制度即日起生效,望所有配属车辆严格执行。
白豹作业区生产运行组2018年1月1日
第二篇:机动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机动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厂区的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的交通安全规程,结构我厂的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1、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经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方可驾驶。
2、未经车辆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厂内机动车辆禁止在厂区外随意驾驶。
3、车辆通过十字、拐弯路口时,驾驶员一定要减速鸣笛,认真瞭望、确认信号,在没有危险时才能通过。
4、车辆的各种机构零件,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严禁带故障运行。(如照明、刹车等)
5、机动车辆进出厂区大门及拐弯时,时速不得超过5千米/小时,在厂区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15千米/小时。
6、非专职司机严禁动用车辆,违者一律开除。造成事故、事件的按照化工厂其他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7、司机在离开车辆时,必须取下钥匙、档复位,如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采取措施防止溜车。
8、静止状态下的车辆,在行走时必须鸣笛,车辆每次倒车都必须鸣笛,并了解背后情况。
9、叉车、铲车在行走过程中除专职司机外,一律不准载入,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10、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11、铲车在行驶时,无论空载还是重载,其车铲距地面不得小于300毫米,但也不得高于500毫米。
12、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越道抢行等违章行为。
13、严禁空档溜车和超速开车。
14、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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