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务实合作推进节能低碳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推进节能低碳发展——在中德能效论坛上的致辞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
(2014年4月22日)
尊敬的加布里尔副总理,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
在加布里尔副总理率德国经贸团访问中国之际,我们在北京共同举办中德能效论坛,这是双方共同落实两国领导人今年3月达成的建立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共识的重要体现,也是深化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下能效合作的具体行动,对推动中德两国节能低碳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都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我谨代表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论坛的召开表示衷心祝贺。对各位来宾表示诚挚的问候和热烈的欢迎。
资源环境约束、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资源环境问题,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强力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取得了积极成效,能耗强度持续下降。“十一五”时期,也就是2006—2010年的五年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了19.1%,相应节约能源6.3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亿吨。“十二五”前三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9.03%,相应节约能源3.5亿吨标
1
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亿吨以上,为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仍面临着消除贫困,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艰巨任务,发展仍然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全社会能耗仍将呈刚性增长的态势。但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不会也不可能放任能源资源无限制地消耗,重复一些国家高消耗、高污染实现工业化的老路。中国新一届政府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并把节能提高能效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努力找到节能降耗与发展经济的合理平衡点,实现在发展中节能、在节能中发展,坚定不移地把节能理念融入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个环节,走出一条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能循环的现代化新路子。近期,我们将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全国万元gdp能耗下降16%、碳强度下降17%的目标,着力加强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深入实施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从源头严格控制建设高耗能项目,新建项目能效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培育“节能医生”、能源审计等第三方节能机构,再建设一批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核电,积极开发风能、
2
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二是大力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扶持政策,创新节能资金使用方式。启动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节能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今明两年实现技术节能能力1.5亿吨标准煤。建立节能低碳技术推广机制,定期发布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目录,强化节能科技支撑。
(未完,全文共20123字,当前显示131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