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第一篇: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宜府发〔20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商标兴企、商标富农、商标强市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
商标战略是以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为主要环节的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战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分发挥商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宜春市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现就我市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商标战略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商标战略运行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战略实施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我市商标的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集中力量培育扶持一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努力构建结构优化、逐级递进的商标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商标兴企、商标富农、商标强市的积极作用,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支撑,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商标战略的工作目标
按照商标总量增加、品牌价值提升的要求,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新增商标注册申请4000件以上,注册商标总量超过10000件,其中新增农产品注册商标300件以上。各县市区培育和推荐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件以上,使全市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达到8件以上;江西省著名商标总量300件以上;宜春市知名商标250件以上。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的政策保障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公共服务机制基本形成,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增强,商标战略在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中的地位更加重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结合更加紧密,在提升全市经济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三、实施商标战略的培育重点
实施商标战略要紧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握品牌培育的重点,使商标战略为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为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服务。
(一)围绕主导产业抓培育。突出抓好锂电新能源、机电、建筑陶瓷、纺织、煤电、鞋革、盐化、医药、竹加工、合金等重点产业商标品牌的培育。促进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搞好后续开发、系列开发,变单一注册为系列注册,扩大保护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企业知名度和产品美誉度,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江西省著名商标。
(二)围绕现代农业抓培育。突出抓好万载龙牙百合,铜鼓茶叶、茭白,奉新大米、猕猴桃,宜丰蜂蜜、竹业,上高紫皮大蒜,靖安白茶、椪柑,樟树药材、酒,丰城富硒产业,高安蔬菜,袁州皮蛋、油茶等具有地方特色农产品商标的培育扶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一社一标”工作,力争成功注册一批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培育扶持一批“名、特、优、新、稀”农产品商标品牌,发挥商标富农的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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